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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3,61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时,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鹏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欧阳湖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贺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鹰山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贺信持股5%,公司持股95%。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吴恺

  注册资本:15750万元

  住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恺持股25%,陈新艳持股19%,安吉娇罗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持股5%,公司持股51%。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周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聚石环境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园路9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塑料车间一楼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限制类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聚石环境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何晓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平东南路20号办公楼一层101自编04号(空港花都)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金飞

  注册资本:3953.7688万元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多聚磷酸、五氧化二磷、洗必泰葡萄糖酸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秀民持股20.74%,金飞持股12.39%,普塞呋持股66.87%。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昌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七路南边滨江大道西边(河源中创实业有限公司)自编1号厂房四1至2楼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塑胶制品(农膜除外);塑胶原材料;粘接树脂;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昌政持股30%,公司持股7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钢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住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塘工业园雄兴工业区B6内自编一号

  经营范围:阻燃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生态环境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耐热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韩立尚持股10%,公司持股9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2、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3-21

  法定代表人:马志高

  注册资本:2008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省精细化工基地巢三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报表均为单体报表;

  注2: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3:以上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3,615.00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3.15%、30.07%。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徐建军、徐姜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50,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徐建军、徐姜娜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同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同意徐建军、徐姜娜按计划支付6000万业绩补偿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确定为 2025 年4月25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4月25日为授权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95元/份。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系一家拥有核心原创技术及专利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公司围绕改性塑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与销售体系,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紧跟新材料行业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改性塑料粒子及其制品、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化工材料技术,推动下游材料应用技术的迭代创新;同时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广化所、广东工业大学、常州大学等,储备了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石墨烯导电导热应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物制药薄膜、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链子公司,主要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综合运用集中采购、远期合同采购、全球采购、长约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保障子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安全的供应,同时经营超额采购部分的对外贸易。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生产计划和安排,并自主组织生产。从具体流程来看,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报送至物控部门,物控部门在进行核算后下达生产指令单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指令单及产品要求回复产品交期并组织生产。部分客户订单较为稳定或对交货响应速度要求较高,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客户需求设定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客户下达订单后优先从库存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与外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系将产品通过国内渠道或一般贸易出口等方式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客户的方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境内外合作经销商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便不再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经销商。外销模式下又分为一般贸易出口、进料深加工国内转厂、进料加工出口。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透光率、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性能的高分子材料,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改性塑料克服了普通塑料耐热性差、强度和韧度低、耐磨及抗冲性差的缺陷,同时还赋予材料阻燃、耐候、抗菌、抗静电等新特性,是现代工业、农业、信息、能源、交通运输乃至航空、航天、海洋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新型材料,对塑料工业和新材料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改性塑料行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或行业协会陆续出台《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及《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政策指导性文件,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并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2010年至2022年,我国改性塑料产量由705万吨提升至2,884万吨,年复合增长率11.45%。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改性塑料产量将达到3,421万吨,尽管国内塑料产业发展速度较快,我国塑料应用规模仍然偏小。我国塑料改性化率已由2010年的16.2%提升至2022年的23.5%,与全球塑料改性化率近50%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长期以来,国际市场上高端改性材料领域主要被巴斯夫、沙比克、拜耳、杜邦、陶氏等巨头所垄断,国产替代进口的需求较大。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外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部分企业开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

  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行业经验积累、较强的研发创新及资源整合能力,并有效解决客户对材料特性的个性化需求,技术门槛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科研投入和经营发展,掌握产品的配方设计、制备工艺、性能测试和细分应用等核心技术,形成从化工原料到化工新材料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能够根据产业链上不同定位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新材料解决方案。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为指引,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打造具备高科技附加值的产品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业务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体系,搭建了国际化的研发营销平台,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体系,赢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系国内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商。

  在改性塑料领域,公司的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等。其中,节日灯饰类粒子通过美国 UL QMTO2 认证,系无卤阻燃聚丙烯市场的领先者,与力升集团、中裕电器(Wal-Mart 和 Costco 的供应链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汽车类粒子及制品进入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集团(埃安、传祺)、小鹏、东风日产、比亚迪、零跑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EPP电池周转包装箱和新能源电池改性塑料进入比亚迪和宁德时代供应链;家电类粒子得到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力、惠而浦、施耐德的认可;光学显示材料(扩散板、导光板)子公司是韩国LGE和三星电子、达运精密、海信视像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该类产品全球核心供应商或间接供应商;电线电缆客户有新亚电缆、广州电缆、亨通光电等。

  在石化材料领域,公司液化石油气产品获得中国石化认可,并于2025年3月与中海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在精细化工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化妆品等。在无卤阻燃剂方面,公司顺应全球新材料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核心产品符合国际 RoHS、REACH、WEEE 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突出,广泛应用于防火涂料和改性塑料,公司涂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Akzo 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贝捷)、Sika(西卡)、Hemple(海虹)等,改性塑料客户有上市企业国恩股份、会通股份和海尔新材料等。在磷化学品方面,公司子公司龙华化工的五氧化二磷产能位居全国前列,其高纯度、低砷多聚磷酸产品得到天赐材料认可,主要用于制备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同时多聚磷酸也用于制作颜料,客户主要有杭州百合辉柏赫、浙江永泉、温州金源、苏达山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助力行业快速发展

  改性塑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陆续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推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

  改性塑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产品性能和品质将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竞争,从而实现对进口材料及产品的逐步替代,行业前景广阔。

  (2)行业加速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改性塑料生产企业众多,行业竞争激烈,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我国改性塑料行业整体技术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国产牌号以中低端牌号为主,进口牌号多以高端牌号为主。受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国制造业越来越重视供应链建设,要求供应链稳定可靠,强调自主可控,这也为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创造了新的机遇,逐渐从低端的、偏加工的、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向高端研发和高端制造业过渡,降低高端改性塑料的对外依存度。

  (3)消费升级助推改性塑料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民对生活品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费升级助推上游行业蓬勃发展。家用电器和汽车零部件是改性塑料应用最多的两个市场,2022 年我国家电和汽车领域占改性塑料消费量的比重分别达 37%和 15%。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24年度,我国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彩电、空调产量分别为11736.5万台、10395.7万台、20745.4万台、26598.4万台,同比增速为8.8%、8.3%、4.6%、9.7%。汽车方面,2024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随着家电、汽车等各行业的产品需求不断释放,未来其上游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技术进步使得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水平已大幅提高,部分高端产品的综合性能已经超越钢铁等金属材料,有效实现对其他材料的逐步替代,扩大了改性塑料的适用范围。其次,对于家电、汽车、消费电子等对改性塑料用量较大的领域,根据对不同部件的性能需求,研判配方和解决方案,选择合适的塑料基材和助剂,使得改性塑料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以实现改性塑料在上述领域应用的进一步扩大。最后,在高端产品领域,部分企业对现有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持续创新,有效提高产品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实现其在航空航天、军工、科研、轨交高铁等高端领域的拓展应用。

  (5)环保、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方向

  近年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受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市场对环境友好、低碳节能、可循环利用、可回收降解的改性塑料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可循环利用塑料、可回收降解塑料将逐步替代传统塑料制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020.64万元,同比上升10.7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04,700.66万元,同比上升1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14.68万元,同比下降92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08.4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392.65万元,公司资产总额为510,903.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130,435.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8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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