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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智股份”,证券简称:奥智股份,证券代码:873830)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调整,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分析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奥智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奥智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奥智股份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并向江苏证监局撤回辅导备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奥智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奥智股份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战略发展安排等因素,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奥智股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奥智股份适时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公司将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既定的经营目标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预测,综合分析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本着客观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天风证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以上报告和《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徐建军、徐姜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50,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徐建军、徐姜娜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同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同意徐建军、徐姜娜按计划支付6000万业绩补偿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46万股。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钢、杨正高、刘鹏辉、周侃、伍洋回避表决。

  26、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5日为授权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95元/份。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刘鹏辉先生、周侃先生、伍洋先生回避表决。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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