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7月制定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管理制度》,并与华中农大签署了《合作研发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未来参与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的项目,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取得,公司及其他有意向合作方根据华中农大发布的合作研发需求进行报价,利益相关方完全回避谈判,华中农大将组织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合作研发对象。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事项均严格按照《合作研发管理制度》和《合作研发框架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根据《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的相关约定,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华中农大的合作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投入的研发费用情况,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53项新兽药注册证书,其中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37项,与第三方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12项,独立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4项。公司与华中农大在兽用制品内的合作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慕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婵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慕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婵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慕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婵姹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批新兽药注册证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查,批准公司申报的猪瘟、猪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C株+HB2000株)为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情如下:
一、新兽药的基本信息
新兽药名称:猪瘟、猪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C株+HB2000株)
英文名:Classical Swine Fever, Swine Pseudorabies Vaccine, Live (Strain C + Strain HB2000)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5)新兽药证字43号
注册分类:三类
研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期:3年
主要成分与含量:疫苗中含猪瘟病毒兔化弱毒(C株)传代细胞毒,每头份不低于104.0FAID50或不低于7500RID;含猪伪狂犬病病毒HB2000株,每头份不低于105.0TCID50。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瘟和猪伪狂犬病,猪瘟免疫产生期为免疫后4日,猪伪狂犬病免疫产生期为免疫后21日。免疫期为6个月。
二、该兽药产品研发及市场背景情况
猪瘟和猪伪狂犬病作为危害我国养猪业的主要病毒疫病,临床中两种病毒混合感染或相互继发感染比例日益升高,目前,猪瘟单苗与猪伪狂犬病单苗是防控以上两种疫病的关键手段,但需要分别接种,接种次数多,免疫压力大。为此,公司以具有良好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猪瘟兔化弱毒株(C株)和猪伪狂犬病病毒HB2000株为制疫苗毒株,研制了猪瘟、猪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C株+HB2000株)。研究数据证实,该疫苗安全、有效、稳定,可在减少免疫次数、降低免疫应激的情况下,同时预防猪瘟和猪伪狂犬病,达到一针防两病的效果。
截止目前,公司从公开渠道未能查询到市场上流通的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份额。
三、该兽药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该产品的成功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推动公司产品及业务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公司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批准文号。
四、风险提示
该产品上市销售前尚需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因受产品试生产和行政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取得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以及后续生产销售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如果该产品市场推广和经营销售情况不理想,可能存在该新兽药产品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2,350,180.0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24,329,905.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66,128,0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11,573股后的股本463,916,48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99,484,087.69元(含税)。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4,760,251.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4,244,339.6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2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99,484,087.6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4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15,825.79万元。截至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122,7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1.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73.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420ZC0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78,257.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551.51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551.51万元的差异为31,00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年度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合计7,144.08万元。
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合计0.76万元。
③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合计380.80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22.49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合计358.31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85,401.3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3,787.48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787.48万元的差异为29,00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公司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17060101040029269)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账号:127906216410204)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建成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本期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380.8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含背书转让支付)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28,713.72万元投资于新项目“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2024年度,公司“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情况表。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9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科前生物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前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附件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情况表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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