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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兑付摘牌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490,586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144,206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490,586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相应条款作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正事项的登记及变更备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内部治理制度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特此公告。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慕强先生自2019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郑慕强先生将于2025年5月任期届满。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松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补选新聘独立董事到任前,郑慕强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李松先生尚未参加培训及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李松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李松先生简历

  李松,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专业:城市地理)。2008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新疆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以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黄敏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荣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包括未来可能新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62,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可调配使用担保额度,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42,000万元。按照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或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偿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偿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以来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兑付摘牌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490,586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144,206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490,586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28日颁布),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正。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正事项的登记及变更备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考虑到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在存续期内公司未使用回购股份用于既定的用途,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 7,885,396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李松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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