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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三、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4)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主要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编制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采用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3,567,106.6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注销已回购A股股份7,885,39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应减少公司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并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相应修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22年10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7,885,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交易的总金额为50,040,120.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075、2022-055)。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及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用途,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方面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考虑到上述回购股份存续期内公司未使用回购股份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7,885,396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 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9元(人民币,含税,下同)。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416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530,812.0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846,561.94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126,684,250.07元,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7,707,939.0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54,751,503.9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8,465,619.35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475,619,057.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0,774,114.1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49,877,181.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84,490,586股,扣除公司二级市场回购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库存股7,885,396股后,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数为576,605,190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94,467.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8.91%。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30,812.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1,894,467.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91%。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主营业务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及终端污水处理服务。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N77)。当前污水处理行业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公司项目主要分布于在广东省、湖南省等战略区域。

  2、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9,098,694.0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530,812.00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1元。需特别说明的是,公司部分收益尚未形成现金流入,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同时,公司未来一年面临较大规模的银行借款还本付息压力,需保持充足流动性以保障债务履约能力。

  (二) 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投资者回报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对地方政府支付能力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经营性现金流承压明显。在统筹考虑2025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安排及资金储备需求的基础上,为维护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比例已超30%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1,894,467.1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保障主营业务运营资金需求,支持项目投资,提升污水处理服务能力;优化债务结构,维持合理财务杠杆;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和工艺升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回报奠定基础。

  (四)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保障中小股东参与权,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意见和诉求。同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将同步开通网络投票通道,确保全体股东平等参与重大决策。

  (五)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机制:一是深化主营业务发展,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益;二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现金流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在满足重大资金需求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动向,动态评估分红能力,努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内容:为了保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与竞标的及时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关联交易的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黄敏虹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发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背景及授权内容

  鉴于公开招投标项目一般情况下的投资金额较大,而参与竞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同时,现阶段公开招投标项目的采购招标方一般情况下允许拥有相关资质或业绩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的竞标。在此背景下,为了保证公司参与竞标的及时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一)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在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具有优势,但目前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公司有必要与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标。达濠市政多年来在市政及基础设施施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工程施工能力强,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包括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达濠市政自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工程400多项,各项工程合同履约率及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曾先后获得优质样板工程等奖项157项,其中:市级奖95项;省级优质样板工程48项;国家及部级奖14项(其中: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1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项;全国市政样板工程奖1项)。国家级工法3项,省级工法2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因此,公司选择达濠市政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及与具备其他高等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项目竞标时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

  鉴于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的竞标属于日常经营事项,但与达濠市政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涉及关联交易,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投资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为了保证公司参与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竞标。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后续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三、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达濠市政为联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达濠市政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签订《联合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资本:17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气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达濠市政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达濠市政资产总额为1,692,226.84(人民币,下同)万元,负债总额为824,849.45万元,净资产为867,377.39万元,营业收入为186,183.6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7.3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黄建勲、黄敏虹回避了表决。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保证了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便利性,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发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六、本次授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授权的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升公司参与项目竞标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资源优势。

  (二)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竞标成功,公司尚应根据项目中标后的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公司本年度拟为十四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本次担保预计相应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641,399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次授予62,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保证担保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满足经营活动开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7.23 亿元(其中:已获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 2.7 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64.53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4.14亿元、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39 亿元,占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0.13%、198.93%、1.2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爱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明艳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一致,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参照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水平。

  2、审计费用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认真审查了立信有关证照及相关资料,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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