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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实际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烨、吴优

  电话/传真:0574-55007043

  3、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7日 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 15: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内容: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回避表决: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在2024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实际发生额,2025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以2025年3月31日数据填列,下同。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担任董事的企业之控股子公司。

  2、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1035号

  注册资本:23,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担任董事的企业之控股子公司。

  3、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注册资本:2201.5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电器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4、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5、宁波市鄞州顺星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琼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道路货运经营;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控制的企业。

  6、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控制的企业。

  7、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中路57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之弟弟控制的企业。

  8、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画龙村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明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五金件、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共同控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顺星物流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好,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等的销售由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距离近,运输方便等优势,充分降低了费用和成本。

  3、本公司向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系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属于正常的办公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通过对公司与关联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和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范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1、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8,750股。

  2、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锁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50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9,00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0,565,250股变更为1,030,416,2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030,565,250元减少为1,030,416,2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20楼,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烨、吴优

  5、联系电话:0574-55007043

  6、邮件地址:stock@riyuehi.com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朱国红、李永泉、徐大燕)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8,750股。

  2、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锁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熊六一、柯宁刚)2024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50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9,000股,回购价格为11.89元/股。

  回购完毕及债权人通知公示期满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实际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0,565,250股变更为1,030,416,2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030,565,250元减少为1,030,416,2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应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因此,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保险方案

  1、投保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确定具体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个人主体;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与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企业价值的深度认可及社会责任担当,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业,持续优化运营

  公司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已拥有年产70万吨铸件的产能规模,最大重量250吨的大型球墨铸铁件铸造能力和32万吨精加工能力。2024年5月,公司控股成立本溪辽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高铸造用高纯生铁供应,通过产业链拓展打造“一体化”交付产业链能力;2024年7月,公司投资成立肃北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业务,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公司将正加速推动企业经营模式从传统生产驱动向数字化驱动的转型升级,通过打造智能制造产业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将持续深耕新能源装备铸造领域,构建海陆风电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强大兆瓦风机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布局深远海风电业务,不断探索漂浮式平台等前沿新技术。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向横向产业领域延伸,打造产品多元化,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强企业全周期生命力。此外,公司正在布局高精尖领域,开始研发核电乏燃料转运储存罐,目前已具备批量制造能力,并开始拓展高端合金钢市场,在继续做大做强风电和注塑机类产品的同时,积极拓展研发新能源汽车、大型压铸机、船舶、特殊材质泵类对铸铁、铸钢需求的产品,进一步优化和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拥有3个国家级、2个省级、2个市级研发平台,1个国际认可实验室,参与3个校企联盟,与大连理工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宁波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大型风力发电机铸件领域,公司研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兆瓦级大型风力发电机关键铸件,在性能和质量上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为我国风力发电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大型注塑机厚大断面球铁模板铸件方面,公司通过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攻克了一系列技术难题,成功开发出了高性能的注塑机厚大断面球铁模板铸件,并被列入国家火炬项目。

  2025年,公司将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契机,不断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拓展未来重点研发方向,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我国铸造行业的技术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1、推动人工智能在材料开发领域的应用

  公司计划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材料开发领域,利用人工智能的强大数据分析和模拟能力,加速新材料的研发进程。通过建立材料性能数据库和AI模型,快速筛选出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材料配方,并对材料的性能进行预测和优化,提高材料开发的效率和成功率,为公司的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提供有力支持。

  2、高端球墨铸铁材料开发

  高端球墨铸铁材料具有优异的力学性能和加工性能,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公司将加大在高端球墨铸铁材料开发方面的投入,通过优化合金成分、改进铸造工艺等手段,提高球墨铸铁材料的强度、韧性和耐腐蚀性。同时,公司还将开展高端球墨铸铁材料在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拓展产品的应用范围。

  3、大型智能化生产装备改造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计划对大型生产装备进行智能化改造。通过引入先进的传感器、控制系统和数据分析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公司还将开发智能化的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计划、调度、质量控制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三、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荣获2024年度财联社“致远奖”公司治理(G)先锋企业奖等。

  公司将加快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新规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完成组织架构的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推动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顺利衔接并承担监事会相应职责,同时,积极推进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积极组织相关方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等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贯彻落实监管规则要求,强化了“关键少数”职责履行。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根据最新法律规章、规范指引及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参与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体系,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与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充分调动“关键少数”的创造力与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

  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累计现金分红超过14亿元,累计回购股份金额约1.37亿元。

  2024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85,656,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33%。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2024年公司加快推进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332,7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283,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等多种因素基础上,立足提升公司质量,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

  1、提高信披质量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保障投资者信息获取的充分性,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文件的易读性,通过图文版的定期报告和中英文双版的ESG报告等多样化的展示方式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披露的信息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继续披露图文版定期报告和中英文双版ESG报告方便投资者阅读。积极探索ESG信息披露实践,推进ESG体系建设,以ESG理念赋能公司管理能级提升。

  2、增进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各类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密切、高效的沟通。2024年,公司按期召开了业绩说明会,并且常态化地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业绩或者说明重大事项。其中,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采取了直观新颖的“自行录制+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的方式。

  公司将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计划召开业绩说明会不少于3次,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流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依托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与投资者保持日常沟通渠道畅通,充分回应各方合理诉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七、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方案所涉及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内部工作调整,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上述职务调整后,王烨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王烨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杜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杜志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公司财务负责人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发现杜志先生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杜志,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常州市同和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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