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新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耀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新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耀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新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耀东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结合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业扩张及布局需求等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300.31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953.1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现金分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150,000,000元,且不高于180,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5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6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上市后的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速度较快,公司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开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进而推出贴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品拓展及市场开拓,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行业内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定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00元,上限不超过180,000,000元。
(四) 公司2024年中期已执行分红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3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67%。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艾罗能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通源环境(688679.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邹莹莹,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新股份(002014.SZ)、南芯科技(688484.SH)、国力股份(688103.SH)、洁雅股份(3011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莹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于2024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较上期年报审计费用无变化。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并对2024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查问,认为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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