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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4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4年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6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57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6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3,989,664.8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671,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66,879.36元(含税),2024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10,550,609.52元(含税),本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4,617,488.8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13%。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7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坏账准备374.32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4.0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5.49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63.89万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4年度薪酬:董事长的年薪为90.00万元(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董事长年薪为8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其他非独立董事的年薪为6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丽娜、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劳中建、邢冬晓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郭向东、吕伟荣、闫亚君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4年度薪酬:原总经理任职期间薪酬为30.03万元(税前),公司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经理年薪为8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6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邢冬晓、陈丽娜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中期分红的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中期分红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4.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会议听取事项

  (一)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3位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报告

  (三)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五)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六)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其中,《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就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2024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0.73万元(不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月17日,公司将扣除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640.69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2.29万元(含扣减手续费等的利息收入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达电气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电气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扣减银行手续费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系受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收入较以往年度大幅下降,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丽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淑妃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淑妃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丽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淑妃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淑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丽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淑妃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淑妃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4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4年度工作并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6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57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6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3,989,664.8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671,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66,879.36元(含税),2024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10,550,609.52元(含税),本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4,617,488.8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13%。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5〕7-57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坏账准备374.32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4.0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5.49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63.89万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本议案表决,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中期分红的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中期分红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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