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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在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下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2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2.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6亿元,同比下降2.69%;实现净利润6.02亿元,同比下降8.03%;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关联董事甘书官先生回避表决。

  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向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硅烷偶联剂等产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掉期两种外汇衍生品工具对冲人民币升值风险,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告》。

  10.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关联董事甘书官、甘俊、简永强、贺有华、陈太平、尹超回避表决。

  2025年,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年终奖按当期税前利润总额的1.875%计提和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股东大会批准的标准发放;经营管理层年终奖按当期税前利润总额的6.75%计提和发放;全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薪资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领取报酬,其中董事会秘书按聘用合同约定的年薪50万元包干。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1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电子”),拟以新项目募集资金1亿元出资江瀚电子,并将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江瀚电子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公告》。

  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8.54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部分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议程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随后将根据时间安排发布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53,026,113.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3,333,334股,扣除204万股回购库存股后的总股本为371,293,33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71,293,334.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71,293,334.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26,631.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1,319,96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9.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71,293,33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6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发前制定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提示

  (一)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出资并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

  ● 新项目投资金额4.30亿元。

  ● 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

  ● 新项目拟在2027年10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电子”),拟以新项目募集资金1亿元出资江瀚电子,并将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江瀚电子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新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光纤级四氯化硅10,000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5,000吨。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66,666,667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5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72,666,678.5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399,578.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9,267,1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2024年2月22日,江瀚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二)变更项目概述

  公司拟将原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新项目,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的比例为17.02%。

  原项目计划总投资额4.50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37,503.17万元。

  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4.30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剩余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变更后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2MAEJ2GLF0C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18层1801室

  法定代表人:甘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计划总投资4.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7,503.17万元。该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421002-04-01-30953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项目已完成道路、地下管网建设等前期准备,实际完成投资2,464.40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原项目系采用化学合成方式制备高纯石英砂,受设备、工艺、环境要求等限制,较提纯工艺路线生产、使用成本均更高,且实际应用中处理工艺更加复杂。2024年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均价为14.64万元/吨,不及高纯合成石英砂单位成本的一半。

  随着国内高纯石英矿的发现和提纯工业水平的进步,高纯石英砂供应水平逐年提升,进口量及进口价格亦同步下降。根据海关数据,2024年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量较2022年下降54.70%,均价下降22.70%。

  在当前情况下,由于供需关系产生的变化导致原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

  2.新项目实施路径通畅、产品应用前景可期

  原项目的关键系采用“工业级四氯化硅——光纤级四氯化硅——电子级正硅酸乙酯——6N级合成石英砂”的生产路径,以已有副产品为基础,多次纯化、合成,控制好各环节的杂质含量,隔绝污染,最终制备高纯石英砂。新项目可以利用原项目已经研发取得的大部分技术成果,并可以进一步扩大原项目中的前驱体生产规模,新项目工艺技术已经完成中试,项目实施不存在障碍。

  光纤级四氯化硅有机纯度达到6N、金属离子总量小于1ppb,是光纤通讯、半导体芯片、光伏电池、光学仪器等高科技产品的基础原材料。电子级正硅酸乙酯有机纯度达到6N、无机纯度达到9N,主要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存储器和逻辑芯片制造的关键工艺,如外延、光刻、化学气相沉积(CVD)以及原子层沉积(ALD)中,是现代信息技术领域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材料。

  3.变更实施主体有助于新项目运营

  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新项目可以对新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和考核,并建立更加符合半导体行业要求的管理体系,有助于新项目行稳致远,取得更好业绩。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瀚电子;项目实施地点不变,仍为荆州市沙市区深圳大道299号,相关土地登记在公司名下(鄂(2021)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39541号不动产权证),公司拟将新项目建设用地13,208.97平方米(以土地登记部门登记为准)从现有地块上拆分注入江瀚电子;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光纤级四氯化硅10,000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5,000吨。

  (二)投资计划

  本项目预计工程建设总周期为30个月。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43,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相关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1.3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19年(所得税后),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三)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相关高端制造领域新材料的需求也逐年增加。新材料产业作为当今科技和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产业领域之一,呈现出产业关联度高、经济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已成为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和提升企业、地区竞争力的源动力,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随之而来的就是高附加值新材料研发不足和高新材料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为此,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湖北省等地方政府亦陆续出台了《湖北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及标准。政策的出台和普及,有力的支撑了新材料行业的发展,使更多目光聚焦到行业的未来,为本项目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雄厚的研发实力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将技术研发实力提升视为安身立命之本,在过去的发展中,公司一直围绕国家新材料产业方针和国家高新技术发展战略需求,在硅烷偶联剂、硅烷交联剂、硅烷衍生物、特种硅油、硅树脂、硅烷应用等各个关键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开发工作,目前公司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硅烷生态产业链。同时,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科研队伍建设,先后吸引了归国博士在内的多名高科技人才的加盟,组建了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研发技术团队。公司现有技术人员123人,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截至目前,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共计67项。未来,公司将会着重延续人才队伍的打造,寻求更多高精尖研发人才的加入。因此,充分的技术经验与人才准备工作为项目的落地提供了可行性保障。

  3.公司科学的研发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对行业有深刻认识的优秀研发管理团队。该团队主要成员均有十年以上新材料行业从业经验,长期从事本行业的管理与研发,具有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公司注重现代管理技术的应用,资深业内技术精英对新进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的管理团队培养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高效的人才保障和考核体系。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一系列行业的、完善的质量控制标准,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3项。当前,公司实现高纯电子级正硅酸乙酯技术储备,配合公司高质量标准的产品把控,令公司更有信心面对市场和客户的要求,更好的满足市场对产品的需求。

  通过实施本次新项目,公司将推动高端硅基前驱体产品产业化,满足下游行业发展需求,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档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新项目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光纤通讯、半导体等行业。

  1. 光纤通讯行业

  光纤级四氯化硅用于光纤的制备、光纤预制棒的制造和光纤涂层等工艺,其品质直接影响光纤的性能和质量。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光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的核心力量,不仅是信息通信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更是国内光纤光缆市场的最大需求方,其采购规模和建设规划对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根据《通信产业网》报道,预计2025年三大运营商光纤光缆集采规模近2.3亿芯公里,较2024年有巨量提升,光纤光缆出口增长也将提速。

  2. 半导体行业

  电子级正硅酸乙酯是集成电路中制备外延材料时需要用到的微电子高端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化学气相沉积工艺形成二氧化硅淀积膜,以此阻挡污染物和杂质进入半导体元件,同时可以产生导电层或绝缘层、产生减反射膜提高吸光率、临时阻挡刻蚀等。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数据,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超过6000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超过1800亿美元,市场份额全球领先。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指出,半导体支撑着几乎所有现代技术——包括医疗设备、通信、国防应用、人工智能、先进交通等无数领域——长期行业前景极其强劲,预计2025年将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风险提示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风险

  原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估等一系列行政审批、审查或备案手续。新项目需调整或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做出的,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虽然新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和审慎的财务测算,具备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产能消化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3. 产能不能及时消化风险

  光纤级四氯化硅、电子级正硅酸乙酯均系全新产品,部分下游行业可能因全球宏观经济与贸易形势、国内外政策影响、终端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市场发展速度不及预期。

  五、项目审批情况

  “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已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登记备案代码:2504-421002-04-01-635365)。原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估等一系列行政审批、审查或备案手续。新项目需调整或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以新项目募集资金1亿元出资江瀚电子,并将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江瀚电子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以募集资金向江瀚电子出资及提供借款,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事项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本次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安排: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0,428.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66,666,667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5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72,666,678.5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399,578.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9,267,1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2024年2月22日,江瀚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二、募集资金专用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金额2亿元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其中: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2024年已实现功能性硅烷偶联剂产量31,193.99吨,达到该项目功能性硅烷偶联剂设计产能的51.99%,实现功能性硅烷中间体产量19,096.55吨,达到该项目功能性硅烷中间体设计产能的63.66%,实现经济效益18,020.14万元;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024年已实现三氯氢硅产量55,129.88吨,达到该项目设计产能的91.88%。

  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节余金额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对前述项目实际投资中有17,130.35万元,因投入时间早于董事会日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其中: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8,630.96万元,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8,499.39万元。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实际金额为38,862.11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75.79%;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建设投资实际金额为24,191.02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104.19%。

  2.公司努力节约项目开支,在项目建设期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遵循高效、节约原则,在保障项目计划产能实现的前提下,切实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材料价格审核和工程决算审计,并最大限度利用公司产品用途广的优势,对电线电缆、管道管件、金属材料等建筑材料从作为公司客户的源头厂家采购,保证了工程质量,提升了建设效率,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开支,实现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本次结项项目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合计1,861.61万元。

  4.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未支付。鉴于前述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可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8.54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本次完结项目的待支付尾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由于该等资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本次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掉期两种外汇衍生品工具对冲人民币升值风险,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开展相关外汇业务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出口收入占比超过一半,外汇收入占比较大,外汇风险敞口较大。公司通过提前锁定汇率,保障外币收入到账后能以高于出口合同报价时的汇率水平进行换汇,避免因为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业务因收入成本倒挂而发生亏损。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订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不同币种的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在协议生效日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两种货币的本金,在协议到期日双方再以相同的汇率、相同金额进行本金的反向交换。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业务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 违约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 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外汇交易损失的风险。

  4. 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根据外汇业务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已制定《外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对外汇业务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1. 明确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业务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2. 明确做好外币支付与回款预测与落实,防止外汇业务延期交割。

  3. 明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通过实施上述风控措施,公司可以有效管控本次外汇业务的相关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当期损益可能造成的影响,避免不必要的汇兑损失。外汇掉期业务将增加公司持有外币时的外汇存款利息收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本次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6亿元,同比下降2.69%;实现净利润6.02亿元,同比下降8.03%;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4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了企业经营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内部控制程序执行到位,能够有效防控经营风险。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发前制定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电子”),拟以新项目募集资金1亿元出资江瀚电子,并将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江瀚电子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本次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公告》。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8.54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事项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本次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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