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将“关联人”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关联方”。因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的最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下列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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