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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根据德皓审字[2025]00001415号审计报告所述:

  “(一)保留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泰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亚泰集团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的列示金额为1,256,993,082.54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了解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询问预付资金的原因,检查资金支付的审批,查看凭单、进行函证及访谈等程序,并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同时比对合同条款等,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056,758,421.49元的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根据德皓内字[2025]0000011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亚泰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强调事项

  亚泰集团对部分供应商预付款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1,056,758,421.49元的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基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金额。

  四、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中准审字[2024]210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事项在2024年度尚未完全消除。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六、消除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针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预付款项,健全预付款项的审批、支付流程,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尽快解决并消除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加大公司内部控制力度,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整体水平。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五、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的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9,030,378.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63,393,543.3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72,423,921.87元。鉴于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建材行业:报告期内,受房地产投资持续缩减和基建投资增速放缓影响,水泥需求大幅下滑,市场竞争激烈,行业供需矛盾加剧。下半年,煤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水泥价格有所回升,全年整体呈现“先抑后扬、低位回升”的走势。

  地产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6%,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3.0%,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9%,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现调整态势。5月17日,四部委联合推出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地方政府收购部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地产新政,9月26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12 月政治局会议提出“稳住楼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更加坚定的稳楼市基调,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市场信心。

  医药行业:医药行业整体处于加速转型期,国家和地方带量采购继续扩围深入,医保合规监管持续加强,价格治理、医药反腐等一系列政策实施,不断推进医药企业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行业政策的影响,医药行业整体面临一定压力,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以及国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医药行业仍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健发展。

  亚泰集团现已形成以建材、地产、医药为主,涉足能源、商贸和金融投资的产业格局。

  建材产业集熟料、水泥、混凝土、水泥制品、骨料、矿渣微粉六大业态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大宗固废利用、数智化发展战略,率先尝试互联网营销,“亚泰建材商城”上线品种多达百余个,打造产品展示、交易、物流、客服一体化线上服务。

  地产产业形成了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服务”于一体的上下游产业链,立足长春,布局全国,下设房地产开发板块、建筑施工板块、物业服务板块,大力发展现代建筑业务,同时通过数字化转型探索布局与住宅、商业等业务紧密相关的新赛道,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与品牌升级。

  医药产业形成了集“资源、研发、生产、流通、医疗器械、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完整大健康产业链。通过医药智能制造,不断丰富产品线布局,现拥有7家新型智能化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产品种近百品,拥有吉林大药房、北京亚泰永安堂连锁两大零售终端和近百家亚泰永安堂医疗连锁机构,提供一站式、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1,463万元,同比减少203,720万元;营业成本561,528万元,同比减少252,916万元;销售费用105,896万元,同比减少19,881万元;管理费用82,422万元,同比减少10,522万元;财务费用205,694万元,同比增加5,168万元;营业利润-317,089万元,同比增加167,2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796万元,同比增加102,95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18万元,同比减少199,065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

  公司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截止目前,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5年1月20日,亚泰集团2025年第4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同意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与大连金汇航标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名称为“亚泰金创(大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总承包、机电安装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港口经营服务、河道疏浚工程、海洋系统配套工程等,注册资本1,000万元,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出资2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公司所属子公司合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大连金汇航标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截止目前,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3、2025年3月28日,亚泰集团2025年第10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建材产业发展需要,现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子公司,公司注册名称为“吉林亚泰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水泥生产及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危险及固体废物治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目前,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2)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资产的议案。

  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6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法定代表人为曾皎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及咨询,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嘉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净月区天泽大路与擎天树街交汇处的亚泰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部分训练馆,出租面积8,478.72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年租金441.3万元。租金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年租金的十二分之一。

  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德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注: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披露董事长辞职公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董事长尚未选举产生,因此由副董事长刘树森先生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德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德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金额约为人民币55,598.41万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9%。

  ●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处于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案件进行了统计,累计涉诉金额合计55,598.41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增案件已经结案的涉诉金额为9,634.1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披露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大部分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诉讼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

  公司本次出售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9日、6月8日、7月9日、8月9日、9月10日、9月28日、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8日、2月28日、3月29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临2024-042号、临2024-062号、临2024-076号、临2024-089号、临2024-098号、临2024-111号、临2024-124号、临2024-145号、临2025-011号、临2025-015号、临2025-025号),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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