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31,321股,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上述情况原因为公司提供做市借券。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进行为期12个月的现金管理,总计用于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使用会根据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将闲置部分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一年),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4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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