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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对于上期数据为负的情况,如果本期盈利或本期数仍为负数,变动比例填写“不适用”,以

  绝对值计算的“同比变动比例”数值详见“(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

  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对于上期数据为负的情况,如果本期盈利或本期数仍为负数,变动比例填写“不适用”,但本表中需对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超 30%变动的情况进行说明,故“变动比例”为以绝对值计算的数值。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费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费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费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俊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南模生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4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6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319,958.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7,876,1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809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上海张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龙阳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6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即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4,720.42万元(含银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4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支付员工薪酬、支付房屋租赁使用费用(含房屋租金、能源费、服务费等),并按季度汇总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修饰模型资源库建设项目”“人源化抗体小鼠模型研发项目”“基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药效平台建设项目”“上海砥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研发基地项目(南方模式生物)”均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全部置换并将剩余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龙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的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模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南模生物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2、人员信息:

  (1)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2)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3)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3、业务规模:

  (1)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2)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3)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4)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5)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6)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7)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罚的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于2022年3月15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立

  从业经历: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秦林林

  从业经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

  从业经历: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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