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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25年4月25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向董事长支付薪酬合计51.60 万元(含税);向6名独立董事(含换届离任)支付津贴合计18.00万元(含税);其余6名董事(含换届离任)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合计198.26万元。公司2024年向董事合计发放薪酬267.86万元(含税)。

  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发放符合公司股东会确定的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按其岗位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合计向高级管理人员(含换届离任)共5名(不含董事兼任的高管)支付薪酬98.12万元(含税)。

  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关联董事胡志超、胡春香、李院生回避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春香回避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瑞金国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等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具体授信的银行及授信期限、授信额度等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和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商业承兑汇票、专项贷款、出具保函、信用证开证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融资,由公司或子公司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由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控股股东未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亦未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现有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行使具体融资事项的决策权,财务部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审议通过了如下制度: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及修订,本次修订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激励计划》第六章第三节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原稿: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权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相应授权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节第(三)点第1小点: 激励对象退休

  原稿:激励对象因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并在 6 个月内完成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修订稿:激励对象因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且满一个考核周期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满一个考核周期或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关联董事李院生、史琳回避表决,其它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院生、史琳回避表决,其它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院生、史琳回避表决,其它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5年4月25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切实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并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2024年监事薪酬合计31.63万元(含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监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瑞金国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等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根据银行需要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或子公司不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保证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措施,控股股东亦不收取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资计划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融资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该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五)《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98.35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8.35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55,800.0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5.60%,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商业流通行业中的连锁零售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中的零售业(F5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综合零售——超级市场零售(F5212)。

  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470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1%。

  随着宏观政策组合效应显现,消费潜力不断释放,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22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居民平均消费率为68.3%,与上年持平。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55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4.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8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

  2024年,国家各部委释放积极信号,积极推动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市场在新业态新热点带动下实现平稳增长,服务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线上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21166亿元,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6729亿元,增长4.3%。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32177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55718亿元,增长5.3%。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3%、11.1%、9.9%、9.9%。全国网上零售额15522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

  尽管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也要看到,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提升,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较为低迷。进入2025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相关提振消费政策不断落地落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培育壮大,消费市场扩大态势有望得到巩固增强。(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46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0,183.7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284,327.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0,136,814.04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5,8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5.6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45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前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之所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春香回避表决,其它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志欢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8月4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贸易广场八街2号

  股东:胡志欢、王钟英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装卸搬运,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胡金根、蒋淑兰

  关联关系: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胡金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曾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江西省工商联执行委员会执委;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商业配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蒋淑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现任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江西省民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江西省工商联执委、吉安市民建企业家协会会长、吉安市工商联副主席、吉安市人大代表常委、吉州区人大代表常委、吉安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创始会长、吉安赣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曾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公司近年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类似交易均没有拖欠款项的事情发生,上述关联方具有适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欣实业)为盐津铺子、娃哈哈、厨邦等品牌吉安市区的授权经销商。本公司向恒欣实业主要采购预包装类食品,由恒欣实业向公司位于吉安市的门店供应上述商品,配送半径较小,有利于提升商品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公司向恒欣实业采购上述品牌商品具有必要性。

  2025年度,公司向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关联采购的预计金额为3,000万元,预计金额占比很小,公司向该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价格参照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的采购价进行对比,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2、胡金根、蒋淑兰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胡金根、蒋淑兰租赁位于吉安市吉州区下文山路38-58号吉安百货店相关房屋,租赁面积4,669.06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租赁合同,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吉安百货店物业的租金为360万元/年,租赁费用标准前三年不变,自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递增比例为6%。2025年公司向关联人租赁的物业租金金额预计为420万元,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为4.50%,占比较小。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的租金主要取决于周边人口密度、人均消费水平、商业氛围、物业标准等因素,该物业租赁价格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承租的租赁价格进行对比,其租金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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