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5号)。公司依据上述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对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上年同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可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浩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薛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可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浩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薛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可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浩林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蒲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由于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对于募投项目具体支出方向的理解存在偏差,本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未紧密关联的其他支出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严格口径,判定涉及金额766.81万元。公司发现该问题后进行了纠正,截至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涉及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 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科目。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上述决定书指出:“公司 2023 年销售的部分产品,在控制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对决定书中提到的确认收入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评估与收入准则不相符事项,根据梳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现对各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部分定期报告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在董事会有权审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与有关客户开展的销售业务中,存在控制权未转移即确认收入的情形,导致2023年多确认收入 18,775,836.07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52%,多确认利润 8,049,234.23 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5.95%。2023年度,公司将研发合同识别为产品销售合同,导致2023年多确认收入 61,163,481.15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96%,多确认利润 25,497,121.40 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85%。上述两项业务导致2023年度多确认收入 79,939,317.22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48%,多确认利润33,546,355.63 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24.80%。
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3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注: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两项内容:“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上述差错更正基础上进行重述,未考虑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前,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605,930,175.92元,考虑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608,437,643.19元。
(二)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四)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四) 审计机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5XAAA3B0106《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铂力特2023年度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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