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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生江)》《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威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炯文)》《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锡嘉)》。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董事在董事会会议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

  以上议案中,董事2024年度薪酬与2025年度薪酬计划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2,969,226.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07,735,024.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 截止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暂按公司总股本(745,148,915股)扣减本次会议召开日回购专户股数(4,664,2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66,436,230.90元,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8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主要用途为:贷款、外汇交易、贸易融资、海外投资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具体授信协议的期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对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额度预估,并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次董事会议案附件,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马志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金额: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

  ● 是否存在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经营需要,2025年度拟向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如签署担保协议等),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负责,具体担保协议的期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在2025年度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额度(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财务数据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一)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马秀慧

  4、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关及其配件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开发、设计和生产金属墙体、PVC复合板材、金属天花板、吊顶龙骨;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专业设计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60,321.56万元,总负债为94,858.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7%;营业收入为269,496.76万元,净利润为13,829.2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4,395.88万元。

  (二)欧普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72号C段501室S座

  3、法定代表人:陈静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52,607.51万元,总负债为23,93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50%;营业收入为144,954.54万元,净利润为8,777.2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920.54万元。

  (三)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Room 2108, 21/F, C C WU Building, 302-308 Hennessey Road,  Hong Kong

  3、注册资本:1,375万美元

  4、经营范围:贸易、投资、咨询、服务、设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5、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38,203.25万元,总负债为19,847.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5%;营业收入为11,323.13万元,净利润为-17,088.2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2,357.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714.88万元。

  (四)Opple Lighting (Thailand) Co.,Ltd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the 2nd floor of S.P.D. Building located on 79/2 Krungthonburi Road, Khlongtonsai Sub-district, Khlongsan District, Bangkok, Thailand.

  3、注册资本:10,000,000.00泰铢

  4、经营范围:照明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等

  5、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358.85万元,总负债为87.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38%;营业收入为818.40万元,净利润为153.4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6.36万元。

  (五)欧普智光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社区骏信国际汽配城二期B4幢206-005室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照明器具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5、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本担保人于2024年12月13日成立,其2025年1-3月,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934.82万元,总负债为1,595.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37%;营业收入为2,239.44万元,净利润为-660.7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95.60万元。

  (六)欧普(中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中山市民众镇锦标村锦丰路1号1栋三层

  3、法定代表人:马志伟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智能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照明器具、电器开关、家用电器、卫浴洁具、家具、电子产品及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承接: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照明技术开发;研发、设计:照明线路系统;自有物业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09,667.79万元,总负债为80,453.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36%;营业收入为164,883.10万元,净利润为-572.5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377.04万元。

  (七)欧普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D栋7层7C16、7C18、7C19号商铺

  3、法定代表人:徐铭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8,575.97万元,总负债为13,544.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91%;营业收入为38,924.99万元,净利润为1,036.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539.15万元。

  (八)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中山市古镇镇海洲东岸北路275号A幢

  3、法定代表人:马秀慧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家居用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卫生洁具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73,932.41万元,总负债为54,588.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84%;营业收入为87,628.42万元,净利润为4,826.4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4,153.03万元。

  (九)Opple Lighting Vietnam Co.,Ltd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4th Floor, 195, Street No. 9A, Trung Son Residential Area, Binh Hung Commune, Binh Chanh District, Ho Chi Minh City

  3、注册资本:VND 3,375,000,000 (USD 150,000)

  4、经营范围:照明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等

  5、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501.53万元,总负债为1,151.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9.51%;营业收入为817.47万元,净利润为-0.9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1.47万元。

  (十)Opple Lighting B.V.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Meerenakkerweg 1 07, 5652AR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

  3、注册资本:股本为1,000欧元;溢价为2,999,000欧元

  4、股权比例:Opple Co?peratief U.A.持股95%,Three Unions B.V.持股5%。

  5、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5、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2,574.06万元,总负债为18,964.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0.82%;营业收入为35,657.29万元,净利润为465.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430.14万元。

  (十一)上海乾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999号3号楼3楼西办公室

  3、法定代表人:许斌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股权比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恺云(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许斌持股2%。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照明科技、智能科技、电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器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器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节能管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气设备、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照明器具、电气机械设备的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25,499.02万元,总负债为19,487.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42%;营业收入为10,966.32万元,净利润为423.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958.20万元。

  (十二)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3号二层

  3、法定代表人:许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股权比例:上海乾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软件开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5,445.06万元,总负债为15,91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3.07%;营业收入为11,321.30万元,净利润为-370.8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062.7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负责,具体担保协议的期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2025年度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亿元,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4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3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现行法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内容。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2,969,226.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07,735,024.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 截止公司本次监事会召开日,暂按公司总股本(745,148,915股)扣减本次会议召开日回购专户股数(4,664,2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66,436,230.90元,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8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运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本年度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建立了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额度范围之内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5年4月25日),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31.95亿元。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

  ● 交易品种: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 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和外汇收支预测,本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将只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风险把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计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1、所有外汇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交易。

  2、公司所有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3、建立外汇交易台账,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4、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2025年3月6日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00,860股、76,260股,合计1,277,120股,前述回购注销已完成,故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由746,426,035元调整为745,148,91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746,426,035股,调整为745,148,915股。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业务发展需要,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融”)、上海沣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慧”)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融发生保理业务,未与沣融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偿还沣融融资租赁本金89.71万元。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了支持以欧普照明为核心企业的生态圈协同发展,赋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升欧普照明生态圈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沣融、沣慧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沣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沣慧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签署上述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融发生保理业务,未与沣融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偿还沣融融资租赁本金89.71万元。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朱佩茹

  3、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111号4幢550室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沣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天壹创富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7、关联关系:沣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系公司的关联方。

  8、沣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人民币

  

  (二)上海沣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金爽

  3、成立日期:2023年4月21日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5号13楼1313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沣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关联关系:沣慧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系公司的关联方。

  8、沣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人民币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沣融、沣慧(以下合称“保理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1、保理业务额度:8,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保理额度有效期届满日:2026年6月30日;

  3、融资利率: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4、保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商通过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经销商产生的应收账款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理业务服务,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二)与保理商开展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

  1、保理业务额度:18,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保理额度有效期届满日:2026年6月30日;

  3、融资利率: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4、保理融资方式:包括保理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三)与沣融开展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沣融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向沣融支付租金。

  1、融资租赁额度:5,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融资租赁额度有效期届满日:2026年6月30日;

  3、融资利率: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4、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沣融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向沣融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融资利率。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以及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利于支持以欧普照明为核心企业的生态圈协同发展,赋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升欧普照明生态圈的市场竞争力。

  2、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且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支持以欧普照明为核心企业的生态圈协同发展,赋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升欧普照明生态圈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则要求,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建立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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