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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从缓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监事会同意出具并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其他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不给予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426.03万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80.07万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228,784.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2,689,581.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83,7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03,824.1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8%;

  2、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834,77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7,985,210股(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恢复明显,公司对内持续加大高算力芯片、车规及工业级高可靠性芯片等领域的研发力度和产能建设,对外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广泛拓展市场、深挖潜在客户,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保持了较高速度增长。

  受益于市场需求回暖、测试产品结构优化、产能利用率提高、算力及智驾新客户量产等原因,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5.39%;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1.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22.3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7.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30.07万元。

  2025年,公司继续围绕“以中高端晶圆及成品测试为核心,积极拓展工业级、车规级及高算力产品测试”的发展战略,继续扩大公司“高端芯片测试”和“高可靠性芯片测试”的产能建设,为未来业务增量提供产能保障,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继续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骈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沛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骈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沛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骈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沛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注册会计师汪婷自2021年开始负责公司IPO验资机构签字事项,自2023年开始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测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061.9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测”)提供借款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以及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11.9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实际借款金额包括该笔募集资金或将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75,000手(11,75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2,016,7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2,983,25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伟测半导体无锡集成电路测试基地项目”和“伟测集成电路芯片晶圆级及成品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无锡伟测和南京伟测。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061.98万元向无锡伟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11.99万元向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实际借款金额包括该笔募集资金或将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本次借款仅限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本次借款实施相关的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事项的实施。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6月9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加坡工业园新达路28-12号厂房

  3、注册资本:43,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骈文胜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无锡伟测100%的股权

  7、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 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下同。

  (二)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云实路19号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骈文胜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伟测100%的股权

  7、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项目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和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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