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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8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871.92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以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743.0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5,908.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6,743.03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股份回购的部分超募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6,200.00万元,2024年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07.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0,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3,200.00万元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的比例为0.9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10,040.87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双元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双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862,060.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135,267.08元。

  1、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2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43,996股后的股份58,598,70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817,810.69元(含税)。

  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43,99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43,996股后的股份余额58,598,70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52,860.45元(含税),并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综上,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78,170,671.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99%。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即以2024年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预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二、 组织架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是进一步优化公司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635.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 投资方式

  1、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 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 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2、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单笔融资可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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