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1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617,529.44元。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82,212.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4,19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18,937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01,515,2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5,762.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075,762.9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3,005,420.7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081,183.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48.9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075,76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8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8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4,19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18,937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101,515,258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8,727,3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0,961,519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18,93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3年度和2024年度,未包含2022年度相关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