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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母公司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负商誉根据合并成本与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暂时确定的本次交易完成后所享有的海通证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比较数已重新分类以提高财务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股东总数包括A股普通股股东和H股登记股东。报告期末A股股东396,468户,H股登记股东283户。

  注2:此处的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条件股东是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5: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24,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6: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8,382.968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1)2025年4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健先生、李俊杰先生、聂小刚先生、周杰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航标先生、吕春芳女士、哈尔曼女士、孙明辉先生、陈一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仁杰先生、王国刚先生、浦永灏先生、毛付根先生、陈方若先生、江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另有职工董事1名后续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李俊杰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毛宇星先生、谢乐斌先生、罗东原先生、聂小刚先生、潘光韬先生、张信军先生、陈忠义先生、韩志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聂小刚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聘任张信军先生兼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俞枫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赵慧文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总法律顾问,聘任赵宏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

  2、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为更好地反映合并后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2025年4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分别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LTD.”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LTD.”。因本次交易合计发行股份8,725,978,076股,公司总股本由8,903,730,620股增加至17,629,708,69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903,730,620元变更为17,629,708,696元。2025年4月3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2025年4月1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A股证券简称由“国泰君安”变更为“国泰海通”。

  3、回购A股股份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奇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奇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奇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奇顺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奇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奇顺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5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落实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加快打造一流投资银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和投资者诉求,从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回报等方面提出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开披露。2024年,公司有力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积极推动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重组,加快打造一流投资银行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于2024年9月5日宣布合并重组,推动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引领力的一流投资银行,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公司加速推动合并重组工作,10月9日发布合并重组预案,1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完成全部公司治理程序。2025年3月14日完成交割,于4月3日正式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模拟合并后的国泰海通总资产1.73万亿元、净资产3429亿元,具备更雄厚、稳健的资本实力,更专业、综合的服务能力,更集约、高效的运营管理。

  二、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

  深入践行金融国企功能使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强化“投资-投行-投研”联动,参与发起上海天使会,截至2024年末累计构建超300亿元的“母基金+产业基金”科创主题基金矩阵,出资成立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加快推进科创基金投资落地;助力完成“科创板八条”后首家IPO注册通过企业、科创板年内首单获批并购重组企业,科创债承销只数和金额均排名行业前三。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系统提升“融资、投资、交易、跨境、风控”绿色金融服务能力,2024年境内绿色债券承销规模位居行业前三,碳交易规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携手建行创新推出“建碳贷”业务;深入实施绿色运营,制定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开发上线ESG信息管理系统;公司2024年MSCI ESG评级跨级提升至全球同业最高的AAA级,连续两年入选“中国ESG上市公司金融业先锋30”榜单。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深入推进财富管理转型,积极把握2024年9月下旬以来的市场机遇,新增客户数及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大幅提升;不断丰富理财产品货架,中证A50、A500等重点产品销量行业领先,入选首批“跨境理财通”券商试点;以集约互联网方式建设的青浦分公司正式运营;以金融力量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助力国内首单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成功发行。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已对接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55家,代销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上架率位列行业第一,华安基金养老目标基金产品规模超16亿元,资管公司完成发行3只养老FOF产品。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不断强化对数字经济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持续推进公司自身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平台化建设,打造行业数字科技标杆。

  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新设投资者权益保护部门,统筹和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强化投资者教育,公司投教基地连续六年获得中国证监会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优秀评级。

  助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坚决压实看门人责任,严把IPO入口关,着力强化产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保荐能力和尽调水平,推进全方位风控体系建设,加大合规问责力度,全面提高投行执业质量。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多元化业务链条,主动挖掘股东回购与增值、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股权激励等业务机会,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强化市值管理。

  高质量推进零售、机构和企业三类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面向三类客户的协同服务模式,提供一站式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实现客户“增量扩面、提质增效”。2024年末,君弘APP用户超4100万,月均活跃用户数位居行业前二;道合平台用户累计8.18万户、覆盖机构和企业客户1.06万家。

  三、推动数字化转型提速见效,不断筑牢数字科技引领发展优势

  “线上化、数据化、智能化”稳步落地。全面提升重点业务线上化水平和行政办公流转效率,基本建成企业级数据库和One ID客户主数据运作体系,管理驾驶舱完成改版升级,初步建成AI共享能力中心,落实AI大模型私有化部署和“1+N”架构策略,行业首家实现将大模型能力全面融入客户智能化服务体系。

  强化科技引领。稳步推进平台化建设,构建高效能敏捷交付效能体系,重点业务平台指标和研发交付能力保持行业领先。筑牢业务连续性保障,核心交易系统安全运行率保持100%,平稳应对大行情压力。成功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碳金融管理、财富管理精准服务、投行数字化尽调等应用。公司信创工作连续4年获评优秀,新增获批国家发改委特别国债项目1项、上海市经信委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1项、上海市国资委创新能级项目2项、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5项、行业研究优秀课题13项。

  四、强化管理提升,通过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

  增强战略规划驱动力和穿透力。系统推进公司“第二个三年”战略规划落地执行,稳步开展规划体系中期评估,不断深化对业务发展规律和底层逻辑的认识、沉淀专业能力,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提升费用管控规范化水平,加强费用预算的执行监控和预警,实现分支预算动态管理。提升公司资产负债配置效率,有序推进境内外债券发行安排,综合保障业务资金需求;赋能重点业务,支持业务部门根据环境变化做好动态调整,推进资本及资金的优化配置。

  加强集团化集约化管控。财务共享中心承接全部分支机构网点财务基础工作。采购管理中心完成组织设立、制度和机制梳理,并正式开展采购管理工作。“集中营运2.0”在全部分公司落地。持续优化分子公司管理机制。

  全面筑牢“业务单元、合规风控、稽核审计”三道防线,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防控,合规风控管理机制健全有效。公司已连续17年获得中国证监会A类AA级分类评价,持续入选证券公司“白名单”,连续4年获得行业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最高评级,保持标普BBB+和穆迪Baa1的国际信用评级,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面向治理体系和治理效能提升需要,把握一流投资银行董事会治理新趋向, 把价值创造贯穿于公司治理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全过程。协调内外部资源,做好新任董事任职培训及董事履职持续培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强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咨询建议职能,继续提升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战略管理能力,年内累计召开战略及ESG委员会3次、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8次、审计委员会8次、风险控制委员会4次;深入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及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流程,年内累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全面落实公司战略。

  六、加强沟通交流,重视股东诉求和投资者呼声

  持续贯彻“投资者为本”理念,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提升境内外信息披露质量。继续通过举办分析沟通会、境内外路演、出席卖方机构投资策略会或投资论坛、接待分析师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利益相关方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积极参与网上业绩说明会、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通过多样化的沟通形式,扩大投资者服务的覆盖面,持续落实和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七、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全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打造“长 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对分红的要求,评估多次分红的可行性,修订了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定中期分红方案,增加分红频次,2024年10月完成中期分红工作,每股分配红利0.15元(含税);2024年度分红预案为每股分配红利0.28元(含税),年度分红金额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八、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认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参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种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把握,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下一步,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加快推进全面整合融合,持续提升核心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健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观大势、把大局,把握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机遇,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做好“五篇大文章”,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能级服务金融强国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二是加快释放整合融合强劲效能。立足新起点,系统谋划与打造一流投资银行相匹配的新品牌、新战略和新文化,统筹构建新的组织架构,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加快推动融合发展,激发协同融合效能。

  三是持续提升核心能力。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资产配置、价值发现、交易服务、全球定价等核心能力,强化横跨条线、纵贯总分、打通境内外的协同协作,推动实现客户经营“增量扩面、提质增效”,以专业、精准、综合的服务,当好直接融资“服务商”、社会财富“管理者”、资本市场“看门人”。

  四是进一步筑牢集约坚实的管理保障。打造更加集约共享的中后台运营,实现更有效的成本管控。推动实现更强健、更高效的资本运用,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行业领先优势。深入推进跨境一体化管理,不断健全升级全面合规风控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选贤任能,全面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五是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及数字化转型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推进“业务流程线上化、行为过程结果数据化、管理决策和客户体验智能化”的数字化转型路径,重点建设各对客服务及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客户体验。持续加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牢守安全运行底线。积极拓展丰富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的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开放证券”创新合作。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5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吴红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4人,周朝晖和左志鹏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邵良明监事委托吴红伟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沈赟监事委托谢闽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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