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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导致交易对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新增持有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船工业集团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次交易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导致交易对方中船工业集团新增持有公司股份,即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假设中船工业集团将所持有的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初始转股价格全部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船工业集团将持有公司176,427,7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船工业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4.67%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下,假设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作价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所持有的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初始转股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则中船工业集团持有公司7.26%的股份,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7.95%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

  

  注:公司因发行定向可转债发生转股将导致总股本处于变化中。上表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2,762,816股为基础计算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方持股比例。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8项和第26项议案内容已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9至25项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至25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至6项、第8至25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第9至21项、第23项、第25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8:30-11:30,14:00-17:00;接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联系电话:010-88010590。

  (2)传真登记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5月20日17:00之前将股东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010530。

  (3)邮件登记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5月20日17: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sh600482@163.com。

  (4)信函登记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5月2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44。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提前登记。

  3.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010590

  传真号码:010-88010530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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