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本公司董事长瞿纲(代)、财务负责人杨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刘越,保证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 主要财务数据
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内未年化。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3、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报告期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1.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不适用。
1.4 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2025年一季度,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业主责,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经营转型和结构优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总额67.31亿元,同比减少11.98亿元,下降1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3亿元,同比减少8.27亿元,下降14.04%。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5,211.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7.08亿元,增长3.31 %;贷款总额24,749.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6.61亿元,增长4.59 %。本集团负债总额41,523.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5.65亿元,增长3.53 %;存款总额22,837.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3.53亿元,增长6.15 %。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61%,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6.85%,比上年末下降5.04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53%,比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
2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本公司于2022年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27,704,485股A股股票,上述股份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及限售手续。所有发行对象自前述股票上市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预计将于2027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 银行业务数据
3.1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2024年起,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及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相关情况如下表。更多内容详见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披露的《华夏银行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
1、 上表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规定计算及披露,为监管并表口径。
2、2023年末及以前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规定计算,本表不再列示。
3.2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以上为并表口径,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金发〔2024〕39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计算。
3.3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3.4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注:
1、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非并表口径。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其中:总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及相关规定计算。
3.5 其他与经营情况有关的重要信息
不适用。
附件: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董事长:瞿纲(代)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秘书离任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宋继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继清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自2025年4月28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在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宋继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行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宋继清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宋继清先生任职期间忠诚尽职、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服务董事会高效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效、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补充资本及促进战略规划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行董事会对宋继清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4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杨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杨伟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前,暂由其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2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执行董事、行长瞿纲(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拟修订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待核准生效之日起监事会正式撤销。届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制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实施细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议案相关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并办理本议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进一步做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并就相关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如涉及)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董事会战略与资本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关于专门委员会的名称表述,在后续制度修订时予以调整。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与章程修订工作同步进行,并将在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后同步生效,修订内容与监管部门核准意见不一致的,将依据监管部门意见进行一致性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进一步做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与章程修订工作同步进行,并将在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后同步生效,修订内容与监管部门核准意见不一致的,将依据监管部门意见进行一致性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进一步做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伟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聘任杨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杨伟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前,杨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杨伟,男,196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华夏银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玉溪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常委、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陈胜华、丁益审议并赞成第一项议案;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陈胜华、丁益审议并赞成《关于审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认为杨伟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第七项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三至六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5-2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公司21.68%股份的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新增4项临时提案,具体如下:
(1)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
(2)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无需进行累积投票;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报告事项如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7-8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6、9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3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4月17日、4月18日、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2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审计官离任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首席审计官刘春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春华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首席审计官职务,自2025年4月28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在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刘春华女士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刘春华女士任职期间忠诚履职,为本行健康稳定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在强化内部审计履职、优化审计模式、推动数字化审计转型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本行董事会对刘春华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2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鹏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
本行拟修改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待核准生效之日起监事会正式撤销。届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制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实施细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以上第二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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