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16)。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同意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16)。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同意该议案部分制度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人民币。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17)。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同意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5-016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的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具体修订和废止的制度清单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发布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注:1.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该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因此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2.本次修订统一删除“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部分条款直接删除“监事会”表述的将在下表列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及登记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丁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金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林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仍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监督执纪综合室主任。
公司对丁华女士、冯金宝先生、林珊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人民币。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幸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淑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幸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淑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幸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淑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5-017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55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均山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均山,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建利
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冀辉娟
冀辉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24年10月22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的监管警示自律监管措施1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均山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给予的警示函1次、2025年3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的监管警示自律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5度的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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