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云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黎元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云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黎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云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黎元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17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云舫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1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了优化资金运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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