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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九)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行使了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2025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符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销售、研发及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后续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在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以2024年度经营成果为基础,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9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刘文清先生、任启先生、陈松政先生、杨子嫣女士及杨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刘文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5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9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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