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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肖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锁成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清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12月已完成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医药”)100%股权收购事宜,中新医药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对2024年同期已披露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5月6日止延长至2025年2月5日止,并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8元/股(含)调整为20元/股(含)。除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2025年2月5日,公司总计回购股份12,338,346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5,909,622.90元(含交易费用),并于2025年2月6日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收购中新医药100%股权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对赌条款的约定,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南京康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康竹”)取得其持有中新医药30%股权的首笔股权转让款扣除应缴纳税费后的剩余资金,即34,229,986.06元,拟自2025年2月24日起30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南京康竹此次增持公司股份,系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将自身利益与中新医药研发管线药品的上市进程深度绑定,激励核心团队积极推进药品研发与上市工作,与公司共享未来收益,共担未来风险,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2025年2月26日,南京康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478,700股,累计增持金额34,228,626.33元,较拟增持金额34,229,986.06元剩余1,359.73元,剩余金额不足以购买一手,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公司药品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药品固本消疹颗粒、淫羊藿总黄酮胶囊新增血管性痴呆适应症、连参更年颗粒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固本消疹颗粒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增加适应症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收到连参更年颗粒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4.中新医药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中新医药当前聚焦领域为代谢性疾病及神经系统疾病,已获取重组人神经生长因子注射液(ZX1305注射液)、重组人神经生长因子滴眼液(ZX1305E滴眼液)、三靶点(GLP-1R/GIPR/GCGR)长效减重(降糖)融合蛋白(ZX2021注射液)、双靶点(GLP-1R/GIPR)长效降糖(减重)融合蛋白(ZX2010注射液)4个生物创新药的6个临床批件,均进入临床阶段。截至本报告期末,各在研项目进展如下:ZX1305注射液完成Ⅱa期临床;ZX1305E滴眼液完成Ⅰ期临床并已开展Ⅱ期临床;ZX2021注射液完成Ⅰ期临床并准备开展Ⅱ期临床;ZX2010注射液完成Ⅰ期临床并准备开展Ⅱ期临床。已经完成的I期临床结果均已展现出了较好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并展现了初步药效;已经完成的Ⅱa期临床亦显示了预期的药效。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锁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锁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锁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注射液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6.8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36.67%,主要系热毒宁注射液销售同比下降所致;

  2、口服液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3.9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62.75%,主要系金振口服液销售同比下降所致。

  本公告之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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