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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6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为13.7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桂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4、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7)。

  5、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6、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376.22 万股(份),其中限制性股票 88.4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52 元/股;股票期权 287.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3.04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符合归属/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

  本激励计划预留了60万份股票期权,用于向潜在的激励对象授予,并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自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至今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该60万份股票期权已经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本次拟行权的股票期权为398,757份,因个人考核结果、放弃行权及离职原因导致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64,643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8月24日

  (二)可行权数量:398,757份

  (三)可行权人数:42名

  (四)行权价格:33.04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广发证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35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 1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7、3.01、3.02、3.03、3.04、3.05、3.06、4.01、4.02、4.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9:00-12:00,13: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号楼第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和信函到达邮戳时间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17:00前,信函方式需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及“股东会”字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陆万里

  联系电话:020-82071910-8007

  电子邮箱:zqb@hxmass.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号楼第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37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黄正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洪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 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与公司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以及《劳动合同》,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授权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 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公司结合后续核心技术研发需求、麦泽彬先生和苏海波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研发项目的参与情况等,新增认定麦泽彬先生和苏海波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黄正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洪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黄正旭先生,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专业,博士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任助理研究员;2013年7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09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研发中心总监;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正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599%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60万份,以上股票和期权将不得归属和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黄正旭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正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洪义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6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研发部项目组长、基础研究部研究四室经理,原理研究室经理,产品管理部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任期自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89%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0万份,以上股票和期权将不得归属和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洪义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洪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任职期间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授权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竞业限制及保密情况

  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与公司均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以及《劳动合同》,双方对竞业限制、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黄正旭先生和洪义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等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于近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结合后续核心技术研发需求、麦泽彬先生和苏海波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研发项目的参与情况等,新增认定麦泽彬先生和苏海波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麦泽彬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得环境工程硕士学位。2011年1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高级系统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务。麦泽彬先生曾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省、市级项目共7项,作为发明人共获得专利授权12项;作为一作发表核心论文3篇,发表SCI论文1篇,参与发明论文25篇;作为发明人之一发明的专利“一种提高飞行时间质谱仪器动态检测范围的方法及系统”于2021年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作为参与人员参与的项目“车载飞行时间质谱VOCs走航监测系统关键技术与应用”于2023年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泽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共青城同策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806%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90万份。麦泽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苏海波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硕士学位。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原理工程师、研发经理、产品经理等职务。持续负责公司定制类仪器开发业务。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国家重点专项任务等国家、省、市级项目5项,参与发明专利8项,发表论文8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海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共青城同策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710%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0万份。苏海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培育和投入,公司已形成了一支科研及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专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已建立技术持续创新的机制和具体安排,公司较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架构合理,后备人员较为充足,目前公司的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拟归属数量:69,158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 436.22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万股的 6.23%。其中首次授予376.22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万股的5.37%;预留授予 60.00万股(份),预留比例为13.75%,预留数量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万股的0.86%。具体如下:

  a)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4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88.4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999.76万股1.26%,不作预留。

  b)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7.8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万股的4.97%。其中首次授予 287.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万股的4.11%;预留授予 6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万股的0.86%。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52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3.04元股。

  (5)激励人数:首次授予7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19人,股票期权授权70人(有重复)。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具体如下:

  归属/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方可归属/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最近12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次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备注: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行权比例如下图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所有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失效并注销。

  5)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和业务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行权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行权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行权或不能完全归属/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桂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7)。

  (5)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6)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376.22 万股(份),其中限制性股票 88.4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52 元/股;股票期权 287.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3.04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符合归属/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注:1、首次授予人数合计7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19人,股票期权授权70人(有重复)。

  2、剩余60万份股票期权按权益失效处理,不再授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归属/行权。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名,可归属数量为69,158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董事周振先生、陆万里先生、高伟先生、蒋米仁先生、洪义先生为激励对象,须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根据上述表格,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69,158股,因个人考核结果、放弃归属及离职原因导致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6,102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69,15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8月24日

  (二)归属股份数量:69,158股

  (三)归属人数:8名

  (四)授予价格:16.52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合格或良好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以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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