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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邵煜、董望、张万荣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吴光洪、张炎良、陈伯翔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4年10-12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079.38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2项;工程设计项目6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4年1-12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47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1,690.19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4项;工程设计项目33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5年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969.01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项;工程设计项目7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5年 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969.01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项;工程设计项目7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197,414.0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95,034,701.5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195,757.1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及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发展现状、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分别设立从事建筑业、文化旅游业、新材料产业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名称待定,从事建筑业的子公司简称“建设子公司”,从事文化旅游业的子公司简称“文旅子公司”,从事新材料产业的子公司简称“新材料子公司”),其中建设子公司与文旅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材料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 投资金额:建设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文旅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新材料子公司拟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建设子公司、文旅子公司、新材料子公司,分别从事建筑业、文化旅游业及新材料产业,其中建设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文旅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新材料子公司拟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建设子公司与文旅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材料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建设子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10,5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人工造林;固体废物治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砼结构构件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紧固件销售;竹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文旅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文旅子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游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客票务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露营地服务;棋牌室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小作坊(三小行业);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含网络经营);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小餐饮店(三小行业,含网络经营);小餐饮店(三小行业);小餐饮店(三小行业,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刀剑工艺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材料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材料子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金额待定,不超过1,000万元)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超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超导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设立基本情况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转型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板块设立专业公司进行运营,有利于公司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各业务板块专业化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子公司设立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董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议案8: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监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725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光泽

  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0571-860973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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