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8,464.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873.7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20,338.0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本期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8,464.3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464.37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31,559,398.59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26,118,46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受市场供需格局变化及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导致公司业绩亏损。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降本增效、优化供应链管理、完善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扎实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各业务板块稳步向前发展,不断夯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多措并举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保持技术领先,加快研发成果转化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以行业发展与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储备及研发平台优势,积极进行技术迭代与更新,推进公司关键技术突破和研发成果转化,集中优势资源推进新一代高压实密度产品的客户验证及量产。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配置研发团队,严抓研发项目质量管控;持续通过外部引进和自主培养等方式培育高端技术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优化公司技术研发和创新机制,提高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速度和转化进度,以巩固和保持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
(二)深挖降本增效潜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降本增效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以更好的服务客户。在降本增效方面,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合理调度和制定各厂区排产计划,提高产线生产效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各工厂继续严格遵守IATF 16949体系管理要求,制定清晰可量化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全员参与,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将加快企业智能化建设,通过LIMS、MES、PPM、SRM等专业智能化系统和工具,强化各部门、各厂区之间的协同合作,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三)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库存管理水平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集团供应链平台优势,在关键大宗原材料的采购渠道开发、品质提升及交付保障方面深耕细作,提升采购管理水平;继续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以保障资源供应,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同时,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在库存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完善产销联动机制,对各工厂库存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坚持“低库存,快周转”的库存管理策略,不断提升库存管理水平。
(四)完善市场营销策略,巩固市场地位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顾客至上”的经营方针,完善市场营销策略。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将持续巩固维护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建立高效沟通渠道,不断提高订单执行准确率;同时加大力度开发国内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新客户,深入理解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以增强客户粘性。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将继续完善全球化业务布局,稳步推动国际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国内外锂电行业的资源整合,巩固市场地位。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前十名股东,截至2025年3月31日,持股数量2,916,6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2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世琦先生及李菲女士将继续采用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860.67万元,不超过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获得公司分红税后金额的20%,即1,721.33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次一交易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会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世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世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世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兰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应对和控制锂盐产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和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调整后的交易品种为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品种。本次套期保值业务调整增加场外交易品种,主要是因为场外期货期权的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本次调整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交易品种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品种;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现有场内市场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不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拟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进行调整,其他套期保值相关事项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生产,涉及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等锂盐产品,锂盐产品采购成本占生产成本比例较大,锂盐产品的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管控造成较大影响,为应对和控制锂盐产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和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投入金额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调整后的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品种。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调整增加场外交易品种,主要是因为场外期货期权的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五)开展业务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与管理等。公司编制的《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者减少由于锂盐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和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因金融衍生品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期权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而产生交易损失,也可能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相应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场外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造成公司损失。
(六)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中,若交易标的流动性不足,可能存在因成交不活跃,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七)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防控措施
为应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采取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制定完备的套期保值方案,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的止损,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二)遵循锁定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不做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确保公司利益,防范市场风险。
(三)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商品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期权交易的保证金或权利金等资金,防范资金风险。
(四)合理设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同时,组织人员定期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防范操作风险。
(五)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防范技术风险。
(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七)公司将安排专人重点跟踪期货期权交易市场行情变化,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八)公司将积极关注套期保值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并将根据政策变化及时作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调整,以防范政策波动风险。
五、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不会对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通过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规避或减少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优化控制产品成本,增强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
(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本次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制定了可行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增加场外交易品种,可通过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好地满足套保需求;公司也已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内控制度,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2024年12月6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内容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2024年12月6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与会委员经讨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武当实验室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武当实验室技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当实验室”)与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郧阳区政府”)签订《武当实验室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名称为“武当实验室项目”,拟以30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投资建设大型综合性研发中心,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材料、新型光热能源、新能源装备等项目研究和试验线建设。该研发项目由郧阳区政府指定郧阳区国有投资主体新设项目建设公司先行代建,项目建设完毕后,交付给公司使用并由公司进行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考虑到锂电行业波动、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经武当实验室及郧阳区政府协商,因协议中约定的代建项目至今未开展,后续暂无进一步开展计划,双方确认终止《投资协议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武当实验室对外投资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市场变化与内部资源优化的双重需求,旨在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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