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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6.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2.35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8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7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5.71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14.7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49.5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36.1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36.1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国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劲牌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祝国胜先生、胡霞女士、彭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国胜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孔东升先生、吴保元先生、王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孔东升先生、吴保元先生、王晶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职培训,其中孔东升先生、王晶女士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保元先生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祝国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历,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曾任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目前兼任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八届执委会(理事会)副会长、广东省保密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计算机分会理事等职务。2002年12月起历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国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34%的股份,通过深圳市君丰启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20,1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祝国胜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20.62%,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祝国胜先生与公司其他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2、胡霞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沃尔玛;2001年6月至2003年1月任职于岁宝百货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深圳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加入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彭光伟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8年12月于劲牌有限公司担任股权投资主管;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于劲牌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担任劲牌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下属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东升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1999年5月至2007年9月担任上海西门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网络优化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20年9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担任西安启轩通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2、吴保元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4年8月至2016年11月在沙特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担任博士后研究员;2016年11月至2020年8月在腾讯人工智能实验室担任高级研究员/专家研究员;2020年9月至今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科学学院副教授、助理院长(科研)。其研究方向包括可信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计算机视觉,在人工智能的顶级期刊和会议上发表论文90多篇,并曾入选人工智能顶级会议CVPR 2019最佳论文候选名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保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王晶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非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广州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财务科长、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深圳领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部执行总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执行总经理。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8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巧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该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9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1号楼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0

  电话:0755-86168628

  邮箱:irm@bangyan.com.cn

  联系人:王梓怡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在前十名股东填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为2,2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1.5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有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书约1.55亿元,在手订单充足,为后续业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 报告期内,公司于深圳总部邦彦绿谷园区盛大举办云PC产品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上,公司与冠捷科技、麒麟科技、中科海光、飞腾信息等生态合作伙伴举行签约仪式,携手拓展云PC市场,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生态。通过与这些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公司在硬件、软件、操作系统等层面实现了深度整合和协同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可靠的信创解决方案。同时,邦彦技术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达成博士后人才战略合作,为企业未来技术创新和发展注入强大人才动力。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国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家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祝国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家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明

  注: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表相关项目已进行追溯重述,销售费用追溯调减2,054,007.25元,营业成本追溯调增2,054,007.25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国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家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明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晶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晶晶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8年10月担任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讲师,2008年11月至2016年5月担任杭州恒生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公司融合通信BU经理,2018年11月至2024年4月担任深圳健成云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智能数字人产品线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晶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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