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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3元。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59,109.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813,01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1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477.95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77.95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注销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27****1458),相应余额3.61元转入包含相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账号:2000****0529);

  注2: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注销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529),相应余额38.74元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025****68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343.0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50.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2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529)余额为38.74元(账户结息),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项目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以上专户注销后,上述余额已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尾号6898)之中。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项目将为实现“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进行智慧科技、产业运营业务的战略咨询规划,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带动现有业务的发展;进行内控与供应链的改革创新咨询,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因无法区分、量化战略和管理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为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保证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凸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信息化建设项目能提高公司在每个环节中的运营效率,使公司能在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有助于减少运营成本,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因无法区分、量化信息化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内部结构,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新增“活力海岸模式构建与示范应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亿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明确了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会计处理适用准则以及列示和披露要求,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上述规定,上述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如果上述额度全部使用完毕,根据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模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预计不会超过65%,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健康。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将于2025年进行提质增效、战略转型,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如果上述额度全部使用完毕,根据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模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预计不会超过65%,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健康。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融资及贴现、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额度为准,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4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B座B2101;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注:公司持有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二十四层B2701C-1;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专业设计服务;进出口代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国内贸易代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注:公司持有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刘老公庄(北京北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14幢5-240;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旅游资源综合开发;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为科技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科技类技术开发;互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活动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组织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初级农产品销售;休闲农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艺术表演场馆经营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注:公司持有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4日;

  注册资本:44,180.45万元;

  注册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7层;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注:公司持有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0%,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增长,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A股股份总数的2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连)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5069                                                  公司简称:正和生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基于行业发展状况、2024年度实际经营结果和整体资金安排等综合判断,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行业发展仍面临挑战,主要表现在:受宏观经济波动、地方财政承压等因素影响,传统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仍处于周期性调整和被动性投入阶段,行业内企业经营均面临多重困难和挑战。

  在此背景下,行业变革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国家正大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修复工程的投入,为生态环境治理与水利工程融合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在促进消费的政策导向下,文旅产业受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市场空间迅速扩大,从而作为文旅消费重要载体的滨水空间的生态价值转化需求日益凸显,催生“生态+文旅”的创新业务场景。与此同时,AI 技术革命正积极推动行业数智化升级,为传统业务模式注入科技驱动力。

  上述政策导向、市场需求迭代与技术创新的叠加效应,为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创造了结构转型、创新发展业态的新机遇,正和生态在挑战中积极寻求转型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生态环境业务优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拓展到国计民生更加关注的生态型水利设施领域,同时通过IP打造提升滨水客厅及文旅业务内涵,并主动拥抱AI技术革命,以AI技术赋能生态修复及滨水空间运维,从而获得优质的客户和项目。

  1、河湖与海洋生态修复趋势

  在“十四五”向“十五五”过渡的关键时期,国家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为河湖与海洋生态修复提供政策指引。

  国家战略层面,美丽河湖与美丽海湾建设已被纳入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核心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作为“美丽系列”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要求到2027年,全国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0%、83%左右,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资金支持方面,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160亿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工作,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14亿元用于相关工程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在治理目标维度,河湖长制体系全面深化,推动“一河一策”精准施策,计划2027年确定的2573个水体中约40%基本建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海洋生态修复领域则依托《“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速推进海湾综合治理,目标2035年80%以上大中型海湾建成“水清滩净、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2、矿山修复趋势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和环保意识的增强,矿山生态修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23年中国整体矿山生态修复市场规模约为83.4亿元,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和市场需求释放,2024年保持了增长态势。同时,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2025年下达32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及矿山生态治理。政策推动层面,《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要求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及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明确修复目标和任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技术应用上,行业从传统物理复垦向生物修复、土壤改良、生态功能重建等综合技术转型,生物炭、生态混凝土等新材料及智能化监测技术加速落地,显著提升修复效率与长效性。市场方面,华北、华东地区由于历史开采强度高,修复需求占据全国60%以上,区域市场向资源富集区倾斜。

  3、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我国水旱灾害频发,大江大河中下游地区易受流域性洪水、强台风等冲击,中西部地区易受强降雨、山洪灾害等威胁,西部区域大多干旱缺水、生态脆弱。

  政策指引层面,2025年是《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要节点,将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水网体系建设目标,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大动脉,推动省市县级水网协同融合发展,建设数字孪生水网。

  投资力度方面,国家层面近年来持续加大水利投资,创新融资模式。2023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达1.2万亿元,2024年投资达1.35万亿,创历史新高,实施水利项目4.7万个。2025年将通过水利投融资改革,继续保持水利建设规模,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现有中央水利投资渠道等资金的带动作用,利用金融支持水利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等渠道和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筹集好水利建设资金,推动工程顺利建设。

  此外,数字孪生水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被纳入国家水网建设核心框架,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从“传统基建”向“智慧水利”和“生态水利”跨越升级,为行业创新提供了新动能。

  4、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区运营趋势

  政策导向上,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改善型消费活力”,为文旅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实施滨水空间提升项目,拓展休闲消费新空间,进一步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同时,国内旅游市场持续回暖,2024年出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均创历史新高,节假日期间文旅活动旺盛,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力。

  科技赋能方面,AI及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为滨水空间带来了全新的体验方式,如虚拟导游、沉浸式演出等,丰富了日夜游产品的内涵和形式。文旅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改变了传统的旅游体验界面和信息展示方式,可为游客打造极具创新性的旅游场景。此外,生态型水利设施与科技创意、国际视野、在地文化的融合,将为城市滨水空间注入全新活力,不仅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吸引力,更将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文化IP打造正成为景区升级的核心驱动力。文旅景区通过挖掘地域文化内核,打造具有故事化、符号化特征的文化IP,将抽象文化转化为具象体验。文旅景区正从“资源驱动”转向“文化驱动”,通过IP化表达与活态传承,让文化遗产成为可感知、可消费、可传播的新质生产力。

  5、人工智能趋势

  自2022年11月ChatGPT问世以来,基于大模型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掀起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引发全球高度关注,我国政府亦高度重视,积极布局相关战略。2024年,“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并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被强调。“人工智能+”行动作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核心抓手,深度赋能实体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形成新业态、新动能。

  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政策鼓励人工智能技术与生态环境、文旅运营协同发展,打破数据壁垒,推动跨领域融合创新。《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生态环保、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工信部、文旅部等通过《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重点支持智慧旅游、数字文化等场景创新,支持AI应用场景落地。生态环境和文旅领域技术赋能层面,人工智能将持续向行业纵深渗透,以“数据+AI”双轮驱动模式赋能产业升级。在生态环境领域,AI大模型通过融合生态学、GIS、遥感等多学科数据,可实现生态修复精准诊断与动态预测;在文旅运营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将重塑内容生产与交互体验,为文化IP与人文活动开启更多想象空间,持续释放文旅融合的内生动力。

  机器人是人工智能技术的集成体现,也是未来产业的重要赛道之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具身智能纳入未来产业,推动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专项扶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助力机器人行业规范发展。作为具身智能的重要落地场景,陪伴机器人行业也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技术层面,人工智能技术支持机器人从单一任务执行向具身智能发展,通过多模态感知(视觉、触觉、听觉等)与环境深度学习,实现精准交互决策、自主学习及动态适应能力;ChatGPT、Deepseek等大模型的融入,能够显著提升人机交互的自然性与情感识别精准度。市场层面,随着老龄化加速,催生了养老陪护领域的陪伴机器人应用场景需求,并持续拓展到儿童教育、心理健康等领域,陪伴机器人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未来,陪伴机器人将有望深度融入家庭与社会服务网络,成为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科技力量。

  2024年,公司进行战略业务升级,依托既有生态环境治理业务积淀,重点布局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开拓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区运营,为客户盘活存量资产,实现生态资源向城市公共服务与文旅消费场景的转化;同时,积极投资以AI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业务,为客户提供“科技+设计+建设+运营+商业”系统性解决方案,致力于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环境治理业务

  公司生态环境治理业务聚焦从河湖到海洋的安全、生态、科技系统性治理,业务包括:河湖湿地业务、海洋生态业务及矿山修复业务。

  1、河湖湿地业务

  公司的河湖湿地业务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为指导,从可持续发展角度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数值溯源模型为抓手,数据化、动态化精准剖析环境污染的来源,解决江河湖海口湿地水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生物群落生存危机等问题,实现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产品包括:河湖缓冲带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河流生态修复。公司承接的河湖湿地业务典型案例包括: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雄安白洋淀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三垟湿地建设项目、江苏省徐州市南四湖流域丰沛运河生态修复提升项目。

  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

  

  雄安白洋淀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江苏省徐州市南四湖流域丰沛运河生态修复提升项目

  

  2、海洋生态业务

  海洋生态业务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理念下,以海岸带系统性整体性的保护为出发点,整合海洋学、生态学、水文学、城市规划、生态景观等多专业学科,解决海岸带陆海空间生境破碎、系统割裂等生态问题,构建安全韧性、健康活力的海岸带生态系统,产品包括:滨海活力景观长廊、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海洋监测与智慧数据平台。

  区别于传统海事和海洋保护业务,自主研发课题“典型海岸侵蚀防护与活力海岸构建关键技术”在厦门应用示范;珊瑚礁修复技术,在海南省东方市实施;预装配模块海堤生态化改造技术,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应用;红树林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在海南三亚山水项目应用。公司承接的海洋生态业务典型案例包括: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广州南沙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EPC项目、东莞滨海湾新区硬质海堤生态提升项目。

  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

  

  广州南沙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EPC项目

  

  3、矿山修复业务

  矿山修复业务以“让工业伤疤重现绿水青山”为目标,通过系统化生态修复技术实现棕地/矿山的可持续再生。公司构建了“地质治理-生态重构-价值转化”三位一体的解决方案,依托基于自然的生态工法,通过边坡稳定性治理、土壤生物活化、植被群落重建等关键技术,形成覆盖矿山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化修复能力,系统性解决矿山区域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退化问题,同步实现生态安全屏障构筑与绿色产业空间再造,推动修复区域从单一环境治理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升级,助力“绿水青山”持续释放经济与社会效益。公司承接的矿山修复业务典型案例包括: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唐山东湖生态修复项目、河北省第五届(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唐山东湖生态修复项目

  

  (二)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

  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在保障水利安全的基础上,关注水利基础设施的生态性和人文特质的保护及构建,提升水利设施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满足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利用的水利体系的要求,实现人、水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产品包括:生态型水利护岸、蓄滞区的生态构建和治理与修复、行洪河道治理与修复等。

  公司承接的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典型案例包括:海淀区西玉河蓄滞洪区建设项目,有效调蓄永丰组团15.2平方公里雨洪量,有效缓解北京中心城区洪涝压力;山西孝义胜溪湖城市湿地公园,运用自然生态护岸形式的泄洪渠解决了雨季水安全问题,构建了由沉砂池、泄洪渠、胜溪湖水库形成防洪调控系统;迁西滦水湾公园项目,运用多种生态工法措施对杂、乱、脏、差河道进行系统整治,丰富水生植物群落,增加水土保持属性,成为“睡堤复醒”河道生态治理经典案例;徐州丰沛运河生态提升项目,通过生态工法技术构建河岸护岸及缓冲带,实现运河行洪安全、水土保持、雨洪缓冲、水体净化等综合目标。

  海淀区西玉河蓄滞洪区建设项目

  

  (三)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区运营业务

  该业务以可持续运营为导向,专注于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依托强大的规划设计和产品设计团队,讲好地域文化故事,打造IP 主题商业、演艺沉浸式体验,提供从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到运营管理的全链条服务。

  1、 城市滨水客厅

  该产品是结合现代城市运营理念,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观光游览、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综合产品,该产品由三大核心要素构成: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的设计与营建,水上日夜游及演艺观光游的营建与运营,两岸吃、玩、住、游等丰富业态则构建起全方位消费体验。该产品以可持续运营为导向,携手政府激活城市蓝绿资产,促进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向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多维价值转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引领低碳生活新风尚。

  2、 文旅景区运营

  文旅景区运营是指以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导向,通过系统性规划、资源整合、服务管理及市场运作,实现景区可持续经营与价值提升的过程。其核心在于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吸引力,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创新的产品设计,满足游客的文化体验需求,同时保障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四)人工智能业务

  在AI时代的汹涌浪潮中,公司始终秉持研究创新精神,主动拥抱AI技术,为公司业务发展注入全新活力:知识库、河湖海洋大模型、AI智能体赋能生态环境业务;AI文创产品、AI微电影赋能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区运营业务;陪伴机器人打造兼具科技温度与情感交互的家庭新成员。

  1、赋能生态环境业务——知识库、河湖海洋大模型、AI智能体

  知识库作为企业内部信息存储、技术升级、管理优化与商业拓展的关键工具,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现降本增效;河湖海洋大模型将大幅提升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的科学性与实施效率,为海洋生态保护事业注入强劲新动能;AI智能体则将融合智能监测、无人化作业与AI决策技术,构建以“AI生态管家”为核心的智能体系统,实现滨水及水上空间数字化管理和智能体维护,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决策科学性。

  2、赋能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区运营——AI文创产品、AI微电影

  AI文创产品:深入挖掘当地历史典故、民俗风情、特色建筑、传统技艺等文化元素,将其融入到文创产品的设计中,打造独特的IP形象;融合AI交互技术,带来互动体验升级的文创产品;线上线下全渠道推广发售,如线上搭建官方文创电商平台,展示文创产品特色与玩法,线下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特色商业街门店举办文创产品专区等方式,让游客全方位体验AI文创产品魅力。

  AI微电影:在景区项目建设筹备阶段,根据景区规划蓝图,结合当地文化故事,利用AI动画技术制作宣传微电影并进行线上推广,提前点燃游客期待,突破传统手法可运用富有想象力的多重视角,展现景区全方位魅力,宣传造势吸引客群。

  3、AI原生业务——陪伴机器人

  陪伴机器人集成先进的多模态传感器,涵盖高清摄像头、精准麦克风与动作感应装置,通过计算机视觉、声音识别和动作识别等算法技术,能够高精准捕捉用户情感信号;通过多模态大模型理解和处理不同感知渠道的信息,实现更加精准智能的决策与交互;内置深度学习算法,赋予硬件自我学习能力,在与用户持续互动过程中,不断分析海量数据,理解不同情境下用户行为模式、语言习惯和情感需求,实现陪伴体验的个性化和精准化;在外观设计上紧扣用户审美喜好,采用柔和温暖色彩组合精心打造萌趣十足造型,机身采用环保无毒的安全材质,满足交互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综上,陪伴机器人用科技赋予机器生物特征和生命感,为用户打造一个鲜活的AI情感伙伴。

  在当前人工智能的发展大潮中,公司积极响应行业趋势,近年来持续加大对相关业务及产品的研发投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会在短期内实现相关的业务收入,上述产品的具体落地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所进行的相关投入及研发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请谨慎判断,自主决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31.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增长比例为1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90.68万元,净利润实现大幅减亏,亏损收窄比例为61.16%;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38,335.47万元,同比减少5.4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7,257.93万元,同比减少16.5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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