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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转D23版)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3年12月经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起正式生效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对一系列配套规则开展集中修订与废止工作,并于2025年3月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正式稿,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港股份”)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更新变化,并结合《辽港股份落实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等具体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重点聚焦于:(1)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2)“审核委员会”变更为“审计委员会”;(3)“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4)增设职工董事席位;(5)规范法定代表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的确定、辞任及法律责任;(6)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必须维护上市公司利益;(7)强化中小股东权利,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下降至1%;(8)严格加强董事、高管履职要求与行为规范,明确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关键事项。主要修订条款具体如下:

  (下转D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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