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3,018.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参照存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结果,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4年度共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为1,081.6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936.6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018.2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018.2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2024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天微,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天微电子。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天微电子”变更为“*ST天微”;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由“天微电子”变更为“*ST天微电子”;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511”;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于2025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2024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1亿元,面对该情况,公司拟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1、持续推进灭火抑爆系统、三防产品、元器件产品发展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推进灭火抑爆系统研发、市场拓展工作,不断拓宽产品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并重点围绕新车型、现役改等进行筹划布局,在智能化、无人化领域取得更进一步的成绩。基于在三防领域已取得的成绩,公司将加大和相关整车单位的合作,进一步开拓核生化等三防产品市场,扩大三防产品收入,提高其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占比,深耕机载光学火焰探测控制系统和紫红外探测器在灭火抑爆系统的运用。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元器件产品技术攻关,在特种熔断器、放电管等领域积极开拓新市场。
2、积极推进民品市场的开拓
公司基于二十多年累积的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智能图像识别技术等核心技术积累,在稳固现有军品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政策,大力开拓民品业务市场,加速民品业务发展进程。公司将着力推广民用系统类产品的应用,充分挖掘产品在民用领域的潜力,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同时,紧密关注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加强储能、风电、光伏、电瓶车在新能源安全方面的运用。通过技术创新与应用拓展,为新能源产业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保障,提升公司在民品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军民业务协同共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迈向新台阶。
3、加大研发人才引进,强化研发团队力量,改善研发环境,提高公司研发竞争力
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的需求持续攀升。2025年度,公司计划从多方面发力提升研发竞争力。一方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引进科研人才,持续壮大研发团队,为公司未来科研发展筑牢根基。研发团队是创新的核心,强大的团队能为公司开拓更多技术可能。另一方面,公司将着力改善研发环境,提高技术人员待遇并实施精准激励。良好的环境与合理激励,能增强研发人员对团队的荣誉感,使其更有归属感;提升对公司的责任感,积极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激发对国家的使命感,将个人科研工作与国家科技进步相连,进而全方位提升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公司研发工作迈向新高度
4、通过资本市场并购,拓展产业布局
公司始终坚守稳健发展原则,紧密围绕核心战略开展各项工作。在持续经营过程中,一方面,着力夯实主营业务,深挖内部潜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稳固公司在现有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造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机遇,充分发挥资本的撬动作用,围绕既定经营目标,稳中求进地探索外延式发展路径。通过资本市场并购等方式,优化产业布局,拓宽业务边界,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协同效应,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创造更为丰厚的回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5、持续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责任重大,公司秉持对自身、客户及军方负责的精神,必须持续强化该项工作。凭借更优良的工作作风与更高的工作效率,切实为产品质量把关,让产品成为战士可靠的“护身符” 。2025年,公司计划多管齐下:提升质量管理者专业水平,运用智能监测手段,实时把控产品质量;大力宣传质量文化,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重视质量的企业氛围;明确管理人员具体岗位职责,使质量管理责任到人,从各个环节全方位强化公司质量管理工作,保障产品品质。
6、继续加强保密及安全工作,确保保密及安全零事故
2025年,公司会把保密与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首先,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流程,让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环节都有清晰的操作指南。其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保密和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杜绝推诿现象。再者,规范运行机制,从信息传递、设备管理到人员培训等,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运作流程。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推动保密管理与安全工作不断优化,全方位筑牢保密与安全防线,致力于实现保密及安全零事故,为公司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再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或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王涛
(二)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三)咨询电话:028-63072200-828
(四)传真:028-84208268
(五)电子信箱:twdzdbyx@163.com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首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2024年1月,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5年3月27日,完成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项目生产线及设备的选型装配还需根据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而进行合理决策及布局,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
公司“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工程技术中心基础上进行研发中心建设,通过装修改造现有建筑,购置先进设备,招募行业内高水平技术人才,将研发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集技术研究、技术落地、技术成果输出于一体的平台,始终保持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目前已完成部分装修任务,但是因项目建设地为现有车间,现有车间及人员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后搬至新场地,其实施进度受“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的进度影响,同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致使完成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从而造成整体项目实施延期。
综上,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等角度考虑,决定将“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6年7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6年7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国金证券对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以及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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