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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 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twdzdby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天微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 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芹芹、王涛

  联系电话:028-63072200-828

  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邮编:610200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2.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出席了本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和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2024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公司将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万股

  

  注:1、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二、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与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2024年度业绩快报》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

  (1) 更正后的营业总收入为7,775.6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70.07万元,下降4.54%;

  (2) 更正后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936.67万元,比修正前增加182.98万元,增加10.43%;

  (3) 更正后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081.60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84.62万元,下降26.23%;

  (4) 更正后的利润总额为-3,473.06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133.92万元,下降48.48%;

  (5) 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15.73万元,比修正前减少960.01万元,下降49.09%;

  (6) 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82.76万元,比修正前减少957.04万元,下降37.89%;

  (7) 更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843元,比修正前减少0.0939元,下降49.32%。

  (二)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

  近日,公司与某整机厂就某车型配套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就合同暂定价进行调减;同时,因公司产品进入新领域,科研项目技术复杂性导致预计发生成本增加,相应调减了营业收入、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更正是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更正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主要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将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对此次预告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及时沟通,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各类风险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2024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 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巨万里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05万元/年(含税),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陈从禹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杨有新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不含税)。

  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含税金额,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上述薪酬包含绩效工资,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以当年度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董事会表决结果:5票赞成,关联董事张超、陈建、陈从禹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们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这些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四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四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7,241,627.21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74,850,920.82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5,887,402.9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期后重要事项

  无。

  (六)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5)第0673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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