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2998258
传真:0519-82998266
邮箱:yzgf@yonz.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200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献利先生、汪飞先生、佟晓丹女士、HU HUA女士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908.76万元。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的工作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领取薪酬;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献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晓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佟晓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汪献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晓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佟晓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献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晓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佟晓丹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货、期权合约。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铝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避险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
(三)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交易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在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含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七)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货、期权合约。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控制主营业务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期权合约价格易受宏观经济、行业供需变化等多因素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及基差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流动性风险
如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成交不活跃,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期货有关信息,可能造成操作风险。
4、技术风险
可能会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而造成技术风险。
5、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违约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保证金和合约价值上限确定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执行中,需由不同部门申请或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决策。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及子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避险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核算,最终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进行披露。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铝锭套期保值是为了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芜湖”)、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滁州”)、YONZ TECHNOLOGY (VIETNAM)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永臻越南”)、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包头”)。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截止2025年4月28日,公司已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8,791.90万元,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5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预计2025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本次新增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新增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0,00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美元按2025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担保预计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之外,新增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以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超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3、上述担保计划及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该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永臻芜湖
1、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NHUBQXK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周军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9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芜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永臻滁州
1、公司名称: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2UA38CXG
3、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5、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19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滁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永臻越南
1、公司名称:YONZ TECHNOLOGY (VIETNAM) INVESTMENT CO., LTD.
2、注册证书编号:2400960255
3、注册资本:21,756.00亿越南盾(9,117.00万美元)(截至2024年3月7日)
4、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安勇县安陆乡安陆工业区
5、经营范围:用于光伏行业的铝边框的生产和加工
6、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越南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永臻包头
1、公司名称: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MADC3C7X5U
3、成立日期:2024年2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办公楼107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制品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包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时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实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现金流等财务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偿债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拟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8,791.9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美元按2025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65%,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