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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盛纪纲先生未能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施卫东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议)案:

  1.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真实反映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2,428,7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18,107,189.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将督促中船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同时,根据对中船财务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船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中船财务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卫东、王永良、柯王俊、林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选择,仅涉及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和项目建设内容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高质量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加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等信息进行了更新,编制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卫东、王永良、柯王俊、林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批准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加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2023年度、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卫东、王永良、柯王俊、林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6名,实参加表决监事6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议)案:

  1.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实际和资金运作的客观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选择,未改变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高质量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批准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2023年度、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或“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相较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27,374,809.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2,428,7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8,107,189.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9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实际和资金运作的客观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小型豪华邮轮及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智能制造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制造项目”)《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绿色发展项目”)根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优化,并将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一季度前延期至2025年底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均无变化。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拟延长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智能制造项目和绿色发展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并优化调整建设内容。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号)核准,公司向11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40,414股,发行价为每股15.44元。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86,6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3,866.80万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382,813.20万元。其中,由广船国际负责实施的三个募投项目,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9,985.00万元、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48,056.00万元、绿色发展项目总投资37,488.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募集资金,合计135,529.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上述三个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广船国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拨付至广船国际较计划有所延后,为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广船国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所致。

  二、募投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基于企业长期发展和募投项目实际需求,为推动广船国际募投项目实现更高的生产效率、智能化水平和环保效益,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需优化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所需资金均在项目批复总投资内调剂解决。由于三个募投项目调增的建设内容涉及招投标、实施、验收、归档以及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等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工作,因此,对三个募投项目的原计划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从2025年一季度前延期至2025年底前。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有关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情况如下:

  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为提高客滚船及豪华邮轮的建造能力,对该项目进行部分调整,主要为:结合分段产能需求的增加,对船体联合车间进行扩建,调增桥式起重机,以保障生产和交付进度。将特涂作业工序从码头舾装阶段前移至船坞和造船平台线造船总装阶段,释放码头能力,并围绕特涂区域增加电力和压缩风等动力需求,调增电气及动力管道。同时,减少部分信息化建设内容的投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项目的实施效果。

  智能制造能力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车间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车间智能制造技术水平,对该项目进行部分调整,主要为:新增曲面无轨爬行机器人、单工位协作机器人、矫平机、高压水切割机、分段物流系统等工艺设备。同时,通过增加大型龙门吊激光幕帘、改造龙门式及门座式起重机等安全设备,进一步落实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保障生产安全。

  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实现绿色造船目标,结合可持续发展实际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部分调整,主要为:淘汰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柴油车辆,新增液压平板车和高效焊接设备,提升焊接效能。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与实际需求匹配度,调减船舶综合试验平台等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推进计划及保障措施

  目前,广船国际正在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按照充分使用募集资金的要求推进项目实施,预计于2025年第三季度全部建设子项竣工交付使用,第四季度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档案验收,并于2025年年底完成三个募投项目的竣工验收。

  未来,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有序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如期完工,持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选择,仅涉及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和项目建设内容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高质量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选择,未改变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高质量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国船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事项已经中国船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是上市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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