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修订后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制度,新增了《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