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一年,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使用不超过25.1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方式及理财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PR1级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资财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资财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资财管理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彪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83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23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123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含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子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44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2025年4月29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有研新材下属子公司有研亿金(含北京翠铂林)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子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品种及金额
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金、银、铂、钯,根据目前的业务的产销量计划及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44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子公司有研亿金(含翠铂林)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差值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子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存在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1)市场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子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2)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持仓量不超过期货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考虑到价格波动幅度,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公司将完善人员配置健全业务处理程序,实行授权管理和岗位牵制。同时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列报。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5,941,174.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6,553,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274,313.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2,274,313.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4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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