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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0亿元,同比下降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亿元,同比增长4.85%。

  1、路桥运营

  路桥运营方面,公司围绕“大运营”重塑管理体系,调整内部机构和职能,构建更加精简高效的组织体系;围绕保安保畅强化涉路施工管控,狠抓“全天候通行”;启动大件运输车定制服务推广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包括最优路线规划、合理货物装载等在内的一站式专业运输方案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24.39亿元,同比增长7.85%。各路段通行费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通行费收入为含税金额;本表数据为原始数据将元换算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得来,同比数据为原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得来,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1)济莱高速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由于相接路段开通及客车出行意愿提升导致。

  (2)潍莱高速于2024年10月19日起免费通行。

  (3)利津黄河大桥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由于平行路段分流导致。

  (4)湖北武荆高速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是由于平行国道施工,部分车辆绕行武荆高速以及同比期间恶劣天气较多导致。

  (5)菏宝高速为公司2024年底新收路段。

  (6)济菏高速于2024年12月20日12时起全线恢复双向通行,同比时期正在进行改扩建。

  (7)德上高速和莘南高速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是由于国道路域环境提高,济菏高速通车小幅分流导致。

  2.资本运营

  资本运营方面,公司继续大力开展投资“开门红”激励活动,实现投资收益2.70亿元,同比下降16.85%,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数据为原始数据将元换算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得来,变动比例数据为原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得来,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由于项目本身利润变化导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变化主要由于结构性存款利息增长导致。

  (3)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变化主要是由于项目退出导致。

  2.1齐鲁高速

  2025年第一季度,齐鲁高速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同比下降13.74%,主要由于建造服务收入下降导致;其中通行费收入4.29亿元,同比上升70.60%,主要由于济菏高速改扩建完成,恢复双向通行导致;实现净利润1.21亿元,同比下降1.16%,主要由于济菏高速改扩建完工转资后,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具体内容详见齐鲁高速于2025年4月30日在联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若干财务信息》公告。

  2.2轨道交通

  2025年第一季度,轨道交通实现营业收入10.91亿元,同比增长13.09%;净利润0.80亿元,同比增长20.96%。

  一是铁路运输提质增效,完成运量2641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全流程优化运输组织,货车占用停时同比减少9.57%,车辆周转效率提升13.6%;进一步提高设备维修效率和质量,设备维修用工数量减少约10%。二是延链补链亮点突出,设立呼和浩特、成都办事处,获得呼铁局、成都局混凝土产品订单金额1500余万元;中标施工项目金额8448万元,完成轨枕出口5317万元。三是价值创造能力稳步提升。突出抓好货车停时、产品运输、资金成本等重点领域成本管控,一季度累计实现降本增效506万元;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完成新型轨道板和轨枕等系列产品研发推广,一季度累计实现创新创效2700万元。

  2.3信息集团

  2025年第一季度,信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2亿元,同比下降29.07%;净利润0.09亿元,同比增长88.95%。

  一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建机电工程项目稳步推进;优化云收费系统,提高稳定性和使用体验,部分在研项目也取得新进展。二是市场份额稳步增长,中标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部分路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额3.13亿元;中标新疆交投大数据平台项目金额2625万元;中标临建等3个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金额3952万元;中标中铁城投机电设备采购等两个项目金额3169万元。三是技术研发取得突破,自主研发的12条产品线70余项科技产品参展第二十七届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并发布了“智慧大脑3.0”产品。目前已形成智慧大脑、数字孪生收费站、智能养护、智慧隧道、智能运维、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

  3.工程建设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重点工程方面累计完成投资约2.38亿元,具体进展如下:

  单位:亿元

  

  (二)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计划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责主业,全力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核心目标。路桥运营方面着力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深化“全天候通行”研究;资本运营方面积极寻找主业及主业产业链优质项目,系统梳理存量项目、储备项目、补缺路径,同时做好投资风险防控工作;工程建设方面,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工程质量。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5亿元。本次为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7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2025年4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5MAC2K70X9Q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08日

  法定代表人:李守伟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胜村五组附1号

  注册资本:32,949.05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MA0LECF27X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华巍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南路平阳国际写字楼A座5层503号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及维护;管道安装、维护;自来水生产供应;工业用水供应;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污泥收集、处理及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6.9474%,临汾济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0526%,中顺博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联合承租人售后回租赁合同》

  1、出租人:山东华宸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第一承租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3、第二承租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租赁物协议价款:伍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租金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以联合承租人形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2、债务人: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

  3、保证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壹亿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中顺博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按照贷款金额的2%承担清偿责任的承诺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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