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89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68.46万元,同比下降36.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较去年同期下降28.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568.76万元,亏损同比扩大8.1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从科技”)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3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5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1,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37元。截至2022年05月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72,804.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95.4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62,709.49万元。截至2022年05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2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488.8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50,055.3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3.46万元;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582.2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148.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3.4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9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从2022年5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9月26日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穴岛支行开设的用于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综合服务生态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从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分别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鉴证报告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云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云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仅包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未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均属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产出。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5,687,560.64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2,409.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此表根据审计报告利润表中项目列示,负数表示损失
二、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505.57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方式一致;叠加公司前期采购的部分无形资产因DeepSeek开源而停用,本期减值增加。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903.86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2,409.43万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17.8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尚需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忠惠、周斌、王延峰)》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10和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合伙企业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企业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阳帅
联系电话:021-60969707
传真号码:021-60969708
电子邮箱:ir@cloudwalk.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 办理并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9、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 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1、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2、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3、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一)本次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亦同。
二、 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
一、 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1年。
(3) 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以往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执业情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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