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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相关监管规范的更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主要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除此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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