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治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 XUEPING(成学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浪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治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 XUEPING(成学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浪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治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 XUEPING(成学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浪先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刘明先生、黄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由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雪生先生、张嶂先生、付松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由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履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刘明先生和黄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刘雪生先生、张嶂先生和付松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刘雪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黄治家
黄治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恩施州巴东县农业特产局技术员、办公室副主任,恩施州巴东县县委办公室任县委书记秘书、督查室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恩施州巴东县茶店子镇镇长,北京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副总经理,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恩施州巴东县水浒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HIPA PHOTONICS PTE.LTD.)董事,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杰普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JPT OPTOELECTRONICS KOREA CO.,LTD.执行董事,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Hylax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治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53,220股,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65,551股,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淮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2、 刘健
刘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市杰普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HIPA PHOTONICS PTE.LTD.)董事,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喜悦光子(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喜悦聚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74,260股,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5,532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3、 CHENG XUEPING(成学平)
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新加坡籍,1975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武汉电信器件公司(WTD)工程师,新加坡 Laser Research Pte., Ltd.高级工程师,惠普新加坡分公司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HIPA PHOTONICS PTE.LTD.)董事、总经理,Hylax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瑞珀同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32,299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4、 刘明
刘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学士学历。曾任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经理;现任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500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5、 黄淮
黄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高级经理,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恒和聚创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奥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深圳市奥超同源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厚薄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奥信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648股,无间接持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黄治家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刘雪生
刘雪生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师、科长、业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自1999年2月加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历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秘书长。
刘雪生先生为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深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奥士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雪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2、 张嶂
张嶂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高级投资经理,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齐心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22年至今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3、 付松年
付松年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信与信息系统博士。曾任职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网络技术研究中心,光纤通信博士后研究员;2011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学院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广东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付松年先生为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光通信与信息网络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IEEE高级会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在光电子技术与应用领域具有丰富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发表论文98篇,获得授权中国发明专利30项。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付松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3、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治家、黄淮、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健、刘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科姆龙科技园12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6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科姆龙科技园十二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5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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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航达
邮箱地址:ir@jptoe.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朱江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28日履行完成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选举结果的有效异议,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朱江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江杰
朱江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路工程师、研发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技术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江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800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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