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税政策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当前,全球各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持续紧张,国际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多变。过去六年,公司逐步扩大在马来西亚、欧洲和美国的产能。截至目前,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合作工厂的产能已完全能够满足销往美国的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正按计划加快海外产能提升。公司从马来西亚出口至美国的所有相关产品适用于美国目前的关税豁免。同时,公司国内客户提供的原材料,以及销售至马来西亚的原材料,均享受零关税。
公司从中国销售至美国的产品,其绝大部分订单使用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或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贸易条款,运费及关税由客户承担。少量由公司负责承运及承担关税的产品,公司也已经与客户沟通调整销售价格以覆盖新增关税成本。因此,目前的美国“对等关税”对公司的直接影响很有限。
我们对原产地为美国的物料,已采用直发海外工厂的模式,不受中国进口关税影响。
(二)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我们在马来西亚经过六年的经营,经营模式和生产流程已经非常成熟,公司决定在马来西亚大幅增加产能。另一方面,德国-波兰的合作工厂已顺利投产,主要满足部分寻求本地化的欧洲客户,以及需符合TAA(Trade Agreements Act,贸易协定法案)条款的美国客户的需求。公司在美国的合作工厂(含墨西哥子工厂)也已于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试产,可以满足北美本地客户,特别是需符合BAA(Buy American Act,购买美国货法案)条款的北美客户的需求。
此外,公司持续创新商业模式,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在传统的JDM(Joint Design Manufacturing,联合设计制造)和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原始设计制造)业务基础上,公司也在一些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和区域,在不与现有主流客户冲突的前提下,强化自有品牌的市场推广与销售。通过向北美商业合作伙伴授予独家知识产权许可,并提供生产和技术支持服务,公司成功满足了部分潜在客户对供应链多元化的需求。
受惠于公司长期的“国际化加本地化”战略,公司已经有效构建了以中国(含新建成的嘉善生产基地)和马来西亚基地为主,以德国-波兰合作工厂(已顺利投产)和美国-墨西哥合作工厂(试产完成)为补充的全球化生产和供应链布局,使得公司可以有效地应对各种地缘政治挑战,得到了主要客户的充分认可,这一布局不仅成为公司与客户长期深入合作的基石,更催生新的商机。随着近期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市场和客户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公司的全球化生产和供应链布局,将有助于公司稳固现有业务并开拓新业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Gerald G W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谷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家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Gerald G W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谷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Gerald G W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谷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新家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320/documents/sehk25042803327_c.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320/documents/sehk25042803328.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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