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为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H股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问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立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立恒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问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立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立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问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立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立恒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23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及调整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其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修订其实施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董事会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现拟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包括拟在公司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职位,以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因此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马问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其薪酬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9A.18(1)条的规定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桂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实际经营业绩等因素,拟确定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港币19.2万元(税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事项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向绿色、社会责任清晰、治理完善的方向发展,同时健全ESG管理体系。综合公司长远战略和运营实际需求,现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订,增加ESG相关职责,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不再另行履行审批流程。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包括:ZHOU XUN WEI(召集人)、黄必亮、方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沈书豪(召集人)、夏立安、邹小芃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括:邹小芃(召集人)、黄必亮、沈书豪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夏立安(召集人)、邹小芃、朱晓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职责与组成调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马问问女士简历
马问问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市场策划专员,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产品工程师,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马问问女士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杭州杰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上述情形外,马问问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桂洪女士简历
林桂洪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3月任职于香港政府,担任职业治疗师;1989年3月至2002年6月任职于Club Méditerranée (Club Med) Hong Kong Ltd,曾任秘书、销售及市场推广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职于威信商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高级经理。
林桂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桂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24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H股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及/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发行规模
根据H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或豁免),结合公司自身当前和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形下,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的H股;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前述H股发行股数的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境内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及境外投资者的情况下,结合发行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香港股票市场发行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可比公司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并根据境外订单需求和簿记的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发行对象
本次H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境外(为本次H股上市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投资者以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经监管机构批准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和超额认购的倍数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中签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或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的规定以及香港联交所另行豁免批准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公司也可以根据《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筹资成本分析
预计本次H股上市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背调机构费用、诉讼查册费用、专项合规审查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合规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费用、秘书公司费用、股份过户登记机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向香港联交所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注册招股书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尚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2.11.1 本次H股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人、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公司境内律师、公司境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律师、承销商境外律师、专项合规审查律师、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财经公关公司、路演公司、收款银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机构、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及其他与本次H股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东大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选聘本次H股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
2.11.2 中介机构选聘方式,鉴于本次H股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须具备香港联交所认可的相关资质,公司将通过竞争性磋商、议价采购等合法合规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以及上述子议案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H股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创新预研团队、丰富产品组合、完善海外销售网络布局、战略性投资与收购、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等。
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之后,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公司本次H股上市所募集资金用途以公司正式刊发的招股说明书最终稿披露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H股上市之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H股上市的有关备案或审核批准后,公司将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及H股国际配售招股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或其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向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及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H股上市后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需要,公司本次H股上市的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对本次H股上市的备案或审核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H股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H股发行完成之日孰晚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照其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H股上市之目的,公司聘请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26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至0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joulwat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ZHOU XUN WEI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问问
财务总监:谢立恒
独立董事:沈书豪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至0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joulwat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806685
邮箱:ir@joulwat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27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及变更现场会议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JoulWatt Technology Inc. Limited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0.18%股份的股东JoulWatt Technology Inc. Limited,在2025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时间
2.03)发行方式
2.04)发行规模
2.05)定价方式
2.06)发行对象
2.07)发售原则
2.08)上市地点
2.09)承销方式
2.10)筹资成本分析
2.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3)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4)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5)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7.01)关于制定《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7.02)关于制定《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7.03)关于制定《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6)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1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2)关于修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3)关于修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6、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变更现场会议地址的情况说明
为便于股东参与本次会议,本次现场会议的地址做出相应调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1楼B102室。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1楼B102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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