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9,241,451.37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958,232.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41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56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0,36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涉及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注: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等相关数据均按2024年度数据列示参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036.6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0.37%,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55.39%,达到50%以上。因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基本来源于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所以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母公司的日常运营及偿债能力。公司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自身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14,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也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日常运营需求、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也考虑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等因素,本次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24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乃达”)、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乃达”)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含截至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2025年度为天津安乃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为江苏安乃达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津安乃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8.35万元,为江苏安乃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15.30万元,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7,103.6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天津安乃达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含截至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2025年度为天津安乃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为江苏安乃达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人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公司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内部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安乃达
1、 企业名称:天津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833424797
3、 成立日期:2006年3月9日
4、 注册地址:西青区辛口工业区内
5、 法定代表人:黄洪岳
6、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电动机及电动机驱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动机及电动机驱动器零配件制造、销售、维修;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100%
9、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1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江苏安乃达
1、企业名称: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0831702903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工业园区电力装备产业园
5、法定代表人:黄洪岳
6、注册资本:4,18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从事驱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机用控制器、无刷电机的组装生产及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池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100%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总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被担保人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预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7.3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26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2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5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由此增加。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增加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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