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23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乃达”)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56元,共计募集资金59,62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4,758.00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866.00万元,已由中泰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97.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4]20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山支行于2024年8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24年8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698.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18.6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00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05)。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合计29,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4-003)。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4-008)。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公司拟向“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后附的安乃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乃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访谈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对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执行函证程序;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乃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4,000.02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0.02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17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董事会2024年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听取《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2024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2024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朱南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张琪)》《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卢建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蒋德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41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56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0,36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0.37%。

  如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因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投入了较为充足的资源,勤勉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含截至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人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预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业务规划布局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25年5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