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斌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3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047,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43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5,047,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2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2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2023年3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拟定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5、2023年3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了《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发[2023]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3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陕西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6、2023年3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3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3年3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独立董事郭世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9、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3月27日,向5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3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28元/股。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10、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并同意确认授予日为2023年3月27日,向5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3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28元/股,并出具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2、2023年5月15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共向45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合计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13、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4、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00,000股,回购价格为2.18元/股。

  15、202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6名激励对象1,3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6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16、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条“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为33%。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5月15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15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九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限制性股票方可按照解除限售安排进行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共计25,047,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30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47,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6%。具体情况如下:

  

  注:1.郑发龙、赵春辉、雷铭、冯宏斌、张国华、闫永军、齐伟红在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前,已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分别被授予25万股公司股票。

  2.本次拟回购注销的14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针对本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25,04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核查《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25,04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共计25,047,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授权申请债务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权申请债务融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债务融资以及注册/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合计不超过320亿元,其中,注册或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70亿元。

  一、业务品种

  具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公司债券、永续信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等,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境内外市场的类永续债、并表型融资产品、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并表型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并表型资产支持证券、债权融资计划、永续信托贷款等产品(无论是否计入权益),或以上品种的组合(以下简称“债务融资业务”)。

  二、申请或发行方式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或多次/期、公开或非公开申请债务融资及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等。

  三、申请或发行规模

  上述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320亿元,其中,注册或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70亿元(不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披露的融资方案),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对有关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或发行主体

  可根据需要选择公司或者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若选择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相关主体亦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五、申请或发行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确定各债务融资业务品种的期限。

  六、申请或发行利率、支付方式、发行价格

  申请或发行利率、支付方式、发行价格根据申请或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七、担保及其他安排

  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八、资金用途

  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于申请或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债务融资业务等申请或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规模、品种、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相关债务融资业务注册有效期内及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7、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债务融资额度前,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暂按上一年度债务融资额度执行当年度债务融资事项。

  十、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