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2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12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7,006,67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九)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6月16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591,688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4年1月31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3,820,83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3,835,83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二)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7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7月22日: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S”、“A”、“B”、“C”、“F”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1967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亿元,未达到本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均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归属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并作废失效2,101,725股。
2、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32,766股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54,491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U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文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YU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文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U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文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567 公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内外交通网提供绿色动力,并积极研发储能技术。公司聚焦于先进大软包叠片电池的电芯、模组和电池包,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建成了通用度高、兼容性强的柔性制造平台,具备三元、铁锂、钠离子等多类型电池的交付能力,具有全固态电池研发和半固态电池量产能力。公司已成功进入国内众多知名整车品牌的供应链,技术实力雄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实现销售收入。
1、研发模式。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坚定自主研发、中外结合,以公司中、美、德三地研发中心为创新主体,同时与全球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长期战略合作,保持技术持续领先。公司研发领域覆盖了电池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前瞻性技术开发、产品技术开发、产品回收等动力电池全链条、全周期环节。产品开发战略上以面向未来的高能量、高倍率、高安全和低成本的固态电池为战略研发目标,适时将其中的阶段性研发成果予以转化,形成了三元、铁锂、钠离子等产品体系。公司不仅布局了多种电极新材料、多种电池新形态、不同领域的新产品,还将大数据、云计算、AI智能、模拟仿真等新技术应用到产品开发和安全性能提升上,切实通过技术创新来发展新质生产力。
2、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与研究院、质量部等组成供应商准入小组,经严格的调查、评估与考核后,供应商可以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每年做年度过程审核、根据质量和交付目标进行考核并执行合格供应商清单维护。公司设有采购委员会针对大额采购事项进行讨论、分析及评估,做出合理的采购判断,并把控所有采购支出事项。采购部与合格供应商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技术开发协议等,达到公司材料和设备锁价、成本最优、保供和质量性能最佳的状态。
3、生产模式。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公司市场部门来联动各环节进行统筹,各生产基地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客户具体交付时间制定每月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月度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与辅助材料,生产部门根据日计划进行生产;在制造过程中,由制造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对制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控。
4、销售模式。公司对客户的服务由销售、研发、生产三部门组成的交付小组构成,小组成员从客户意向接触阶段开始深度介入,充分获取客户的真实、准确、完整需求,确保客户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方案设计。意向客户经过对公司走访、考察、测试、审核认证、商务谈判后,正式确定公司为其供应商,并通过具体项目(车型项目、新业务项目)技术要求,确定供货产品、型号、价格、质量等事项,签署框架协议、技术协议、价格协议、质量协议和保密协议等。公司与客户建立供应合作关系后,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及签署的具体销售合同,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及特点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稳步提升,动力电池行业继续较快增长。根据韩国调研机构SNE Research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电动汽车电池装车量达到894.4GWh,同比增长27.2%,其中中国装车量达533GWh,同比增长38.9%;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为1,286.6万辆,同比增长37.9%,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40.9%,同比提升9.4个百分点;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4年欧洲31国实现新能源乘用车注册量294.5万辆,同比下降2.1%,新能源车渗透率为22.7%,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随着欧盟交通电动化转型的加速,欧洲新能源汽车需求有望修复。
供需关系边际改善,价格进入底部区间。2022年以来,受需求端增速放缓与前期扩建产能集中释放影响,锂电产业链价格已经历约2年时间的调整。2024年,受益于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加码、智能驾驶车型快速渗透、全球储能需求共振高增,锂电池需求维持较高速度增长,而供给端去库存周期接近尾声、锂电公司资本开支明显收缩,过剩产能加速消化。随供需两端边际改善,碳酸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等环节价格呈现止跌企稳态势。
需求结构进一步分化,磷酸铁锂主流地位夯实。受磷酸铁锂技术进步、产品力提升以及插混及商用车需求高增驱动,铁锂电池渗透率持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25.3%,累计同比增长10.2%;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累计同比增长56.7%,进一步挤压三元电池市场。
竞争趋烈强化马太效应,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格局稳固。在行业竞争加剧背景下,各车企降本增效要求明显提升,快充、半固态、高倍率等新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具备规模效应、成本控制、技术积累优势的头部动力电池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夯实。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共计55家动力电池企业实现装车配套,较去年同期增加4家。排名前3、前5、前10的动力电池企业动力电池装车量分别为417.5GWh、461.2GWh和524.1GWh,占总装车量比分别为76.1%、84.1%和95.6%,行业集中度维持高位。
(2)主要技术门槛
动力电池行业具有迭代快、发展快的特征,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固态电池和高倍率超充技术是当下技术发展方向,富锂锰基正极材料、高硅比例硅碳负极材料、复合集流体、LiSFI电解液和固态电解质是对应技术热点,构成本行业最主要的技术门槛。
技术降本日益构成行业重要技术门槛,一是通过运用新工艺、新设计、新设备,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和单位成本的下降;二是运用AI、仿真模拟等技术辅助产品开发,加快进度减少成本;三是钠离子电池技术应用和锂电池回收技术不仅能实现技术降本,对于缓解国内锂资源缺乏局面也具有战略安全意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4年公司行业排名平稳,位于海外市场动力电池装机量第8名,动力电池出口量第3名。公司已多年位居全球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前3名,并连续8年蝉联中国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第1名。公司在国内三元电池装车量中排名国内第6名,市占率2.40%。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2019-2024中国汽车上险量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迭代提速,快充能力升级
为解决续航里程焦虑与充电焦虑,快充技术加速升级迭代。在乘用车领域,磷酸铁锂快充性能向4C阶段迈进,三元电池则向5C、6C迭代;在重卡、eVTOL等对电池倍率性能要求更高的领域,快充需求甚至更为迫切,渗透率快速提升。展望未来,快充能力仍是影响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格局的关键因素,随着各大车企与动力电池企业快充技术不断升级,叠加高压实正极、硅碳负极等新材料日渐成熟,电池快充能力将向更高水平进阶。
(2)锂电出海成为趋势,海外产能加速释放
需求端看,随全球碳中和计划的稳步推进,全球汽车的电动化率不断提升,为锂电池行业打开了巨大的海外市场空间;供给端看,中国动力电池公司凭借产品、成本、规模等优势,海外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出口替代成为行业必然趋势;政策端看,欧美本土化产业链建设的诉求与海外贸易政策收紧的风险均将倒逼国内锂电池厂商加速海外建厂进程。具备海外本土化产能基地的企业将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与更高的盈利能力,锂电产业链出海是大势所趋,更是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见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8,046.86万元,同比减少28.9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33,926.43万元,同比减少26.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05.94万元,同比亏损大幅收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662,719.26万元,资产负债率62.78%。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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