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降低成本费用,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更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调整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及其控制下的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莫鼎革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金额。部分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动,部分预计的交易未发生。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和预计
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调整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汇总信息如下:
1.生产经营板块预计情况:
2.金融和类金融业务板块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的原因:一是结合2024年生产经营板块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可能的市场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二是企业对类金融的业务需求减少,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澳门)一人有限公司等关联单位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二、关联人介绍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莫鼎革,注册资本710,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中国化学工程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789.61亿元,所有者权益841.50亿元,营业总收入2036.09亿元,净利润71.6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本公司40.24%的股份。中国化学工程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化学工程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工程施工、租赁经营、物资采购和委托管理等需求,计划向关联方购买物资商品、接受劳务、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关联方或委托关联方管理,并向关联方销售物资商品、提供劳务、从关联方承接部分专业工程分包或管理业务。分包业务基于建筑市场通用规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有关工程公司按照投标报价及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单位;物资采购、租赁业务和委托管理业务定价在市场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以上业务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及在价格方面给予关联企业优待的情况。
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存款、各项贷款(自营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服务。存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同类型存款利率为基础,参照银行市场报价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项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类似业务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其中自营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考虑借款人信用程度和贷款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金融服务由财务公司根据相关业务开展时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及相关成本基础上加成计算确定。
中化学保理公司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保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其他综合金融服务(保理业务);针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供应商开展无追索保理业务而形成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应收款项(反向保理业务);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保理综合服务(保理综合服务),通过银行机构为其融资。以上业务的综合成本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国化租赁公司和华旭租赁公司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符合一般商业惯例。
中国化学工程下属(澳门)一人有限公司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境外项目融资、境外公司融资、跨国收并购、国际贸易相关服务、平台系统服务和境外资产配置等贸易服务和金融服务,业务综合成本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工程总分包、租赁、物资采购及委托管理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公司工程承接数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种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涵盖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折合不超过22.60亿元人民币(含),预计拟占用的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2.26亿元人民币(含),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计划的议案》。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强化公司金融风险管理水平,缓释由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整体涉外经营利润的影响,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计划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折合不超过22.60亿元人民币(含),预计拟占用的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2.26亿元人民币(含),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后期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需求主体的经营性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后期拟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基于对外汇、利率的套期保值,以立足风险中性原则、缓释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
(五)交易对手方
若在境内交易的情况下,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若在境外交易的情况下,在经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六)业务种类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涵盖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七)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计划的议案》。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缓释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成员企业开展的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在汇率、市场利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利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导致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或利率波动损失,造成公司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当项目业主方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割,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操作风险:在具体业务开展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所有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在手外币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制度保障: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产品选择:公司将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4.交易对手选择:若在境内交易的情况下,将选择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若在境外交易的情况下,将选择在经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5.指定负责部门:公司财务资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全面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6.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将对已交易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及时评估,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
7.严格操作隔离机制: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规定不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19名异动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4.80万股,前述股份注销将引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08,725,362股变更为6,106,877,36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108,725,362元减少为6,106,877,362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承担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大厦706室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36
联系传真:010-59765588 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化学工程主责主业,适度多元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深化改革,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98亿元,同比减少0.98%;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4.45亿元,同比增长18.7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鼎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东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学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莫鼎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东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学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鼎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东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学明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莫鼎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8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莫鼎革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莫鼎革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对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大额个别认定坏账准备计提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有关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莫鼎革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5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18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87,933,905.73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108,725,362股,2024年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6,222,917.3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98%。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36,222,917.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资产负债率较高,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正在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需要大量的资金储备和投入。为防范相关风险,需要积累适当的资金和留存收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满30%的原因
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客观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随着公司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逐渐走深走实,企业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未来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厚的回报。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持续深化战略转型、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等方面,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未来资金需求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