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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现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首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3.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114.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9.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23,5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7.4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65,889,73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527,95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361,77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8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509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777,133.76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350.94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10545号《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0.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司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996.24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2024年11月,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人。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均全部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5 月10 日,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再融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再融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10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再融资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①第一次变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10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②第二次变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行业技术快速迭代,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驾驶技术发展迅速,为满足市场最新测试需求,项目需进行系统架构优化升级、设备精度提升、未来功能预留。此外,德国项目受俄乌局势冲击,供应链不稳定、关键零部件采购周期延长,叠加欧洲法规审批流程复杂,导致建设滞后。组合惯导项目技术复杂,行业算法与硬件同步升级频繁,需配合车企进行大量测试验证,拉长开发周期。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高性能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德国新能源汽车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组合惯导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依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依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故公司对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取消智能测试设备扩能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维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不存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注2: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产时间较短,产能仍处于爬坡期,尚未完全释放,暂不适用预计使用效益对比。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故公司对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高性能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组合惯导研发及生产项目投入资金,取消氢能燃料电池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维持德国新能源汽车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不存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至5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w-ibed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励寅

  董事会秘书:沈晓枫

  财务总监:潘旻

  独立董事:胡佩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至5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w-ibed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晓枫

  电话:021-61051366

  邮箱:investor@w-ibed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此政策对公司合并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累计影响数为1,509,649.61元,对母公司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累计影响数为743,992.58元,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了《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736,996.52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053,877.9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随着汽车行业向智能网联高质量发展转型,全民高阶智驾成为趋势。公司作为汽车智能驾驶板块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604,787.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604,787.42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7、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潘旻、申洪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董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成果予以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实现董事会治理职能,董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成果予以审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具《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736,996.52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053,877.9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随着汽车行业向智能网联高质量发展转型,全民高阶智驾成为趋势。公司作为汽车智能驾驶板块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604,787.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604,787.42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勤勉尽职,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履职过程中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执行科学、合理、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保证了审计质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崔承刚、胡佩芳、查胤群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崔承刚、胡佩芳、查胤群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倡议要求,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和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励寅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励寅、潘旻、沈晓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作废合计79,04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高性能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德国新能源汽车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组合惯导研发及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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